oxen886 wrote:剛在太平803醫院這...一問之下原來他們可以用身分證字號調出你的資料.(還有該段限速110.內規可以寬限到129.測到130以上就不要怪他們XDDD)(恕刪) 亂講......110速限誤差寬容值10公里121以上會被開單!教壞別人~
oxen886 wrote:剛在太平803醫院這騎乘小摺去一趟五金行因為手指 斷掉被上了兩支 鋼釘,腫的麵包似的(吃了雙倍的止痛藥還是痛到想哭)轉錯彎,不好迴轉就被四名 剛要派出所的員警穿著防彈背心開車回頭過來把我攔下原因: 剛在暗處轉彎<=好笑..加油站對面一堆路燈會暗?要檢查 身分證...不爽給他看就被四名大漢圍住只好報 身分號碼給警察,又被莫名問一堆私人問題..還被員警一直用手電筒照阿照之後 另一員警卻到後面打電話..難道 手指斷掉就不能騎腳踏車?騎了,要被當成賊盤問、臨檢?超不爽 怪誰?
Stallings wrote:你自找的還廢話那麼多...(恕刪) 真的是自找麻煩....還活在國小糾察隊抓學號名牌的年代嗎??....我就是不給你看...為什麼要檢查我...你怎麼不看別人的...是懷疑我沒帶嗎??
當警察對你有疑問時,他本來就可以對你盤查!難道一定要確認身分才可以查嗎??整個盤查最多也才幾分鐘就沒事,因為你的不爽跟不配合,可能要花幾十分鐘甚至幾小時來解決!人家也是盡自己本份做事,何必刁難人呢!再者警察對於臨檢抽查都有一定作業程序,一定有教導怎樣情形比較可能會有歹徒或其他違法之可能性!(我有時遇到警察臨檢,他也不見得臨檢我阿)不是說受傷就不能騎腳踏車,可能當時你情況真的很令人懷疑!
讓我想起以前在宜蘭當兵時,有一天早上跟參一租腳踏車外出,結果被兩台福斯轎車的武裝憲兵臨檢,還給我拿長槍下車前後警戒...........最後找不到問題,只好跟我說"請以後不要並排騎車"oxen886 wrote:剛在太平803醫院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