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摔死/河濱自行車道速限 2周內研議

設速限是必須的
雖然很難抓
但至少可以讓大多數人有所警惕

但我認為最要緊的
還是晚上自行車一定要裝燈
以及戴安全帽

現在警察根本沒人在抓自行車夜晚不裝燈

我真的受夠河濱晚上那些不裝燈的死白目
還騎在中間且騎得飛快

若有警察願意站在河濱道開單
一小時起碼可以抓30個
看那個現場照片,有問題的明明是~
1.施工規範與監工不嚴
那種鋼板只適合施工單位的施工機具跨越,完完全全不適合單車道使用。
大概是覺得這是短期小工程,節省成本,不然台北市有些單車道在施工時會改道,引導單車走臨時單車道。
2.現場照明與警告標示不足,忽視安全管制作為
這點樓上已經有大大說過了。
這個轉角不論南來北往都位於視線死角,又有坡度,
希望垃圾山移除之後,此段單車道路線能做一番調整, 改掉2個90度轉角,改成和緩的45度斜線。
安管該怎麼做?前500公尺、300公尺、100公尺、50公尺設"前有施工"標示牌+警示燈,
反正就是高速公路施工時那一套縮短距離來做就是了~
因為單車道與高速公路一樣,24小時都有車在走~


扯到速限或許是想轉移問題焦點,避免相關人員被懲處,
人命如果還換不回施工單位與監工單位的注意與改善,真替死者感到冤枉與不值!

阿里阿阿巴阿阿 wrote:
設速限是必須的雖然很...(恕刪)


騎河濱真的要小心,大家以為河濱比馬路安全,其實一樣都要很注意,有很多小陷阱!
我也曾經受害跌倒過,後來經舉報,該路段已經改善!

11號星期三當晚8:00出頭,我和車友剛從南湖大橋下出發,通過轉彎處的鐵板路段前,
根本沒看到什麼警示標誌,我的水壺還因此跳車,我還趕忙停車去撿水壺。同行的車友
還跟我說,還好我只是掉水壺沒摔車,算是運氣好的了~~

直到晚上9:00多回程再經過該路段時,我們有看到多名員警在拉黃色封鎖線,鐵板上面
還有一灘嘔吐物,同時在圍籬旁放了台ORBEA,但是沒見到車主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願車主安息~~

R.I.P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看了那個現場相片,感覺是個施工中的工地段嘛,為何前方數公尺沒有拉黃色的施工範圍線呢?

中和這邊的施工單位會拉黃色施工範圍線,白天的話至少騎士或行人可以自行斟酌,但夜間一定要做的工地安全標示為什麼沒人重視呢?
以下是我自己在101年5月7日晚上在河濱公司騎車後寫下的感想,沒想到現在………


我從沒夜騎河濱公園過,但是今天悶了一整天,也好久沒騎車了,著好裝備,就牽著單車外出了,心想晚上就騎河濱公園單車道吧!省得跟機車、轎車、公車擠來擠去的,我從新店的河濱開始騎,但是沒想到..............

1、河濱公園的單車道其實並不寬,大部分路段,同一方向僅容二部車並行的寬度或是只有一部車的寬度,但是騎單車的人潮不少。

2、有半數車友沒有車燈,晚上根本看不清來車,就算有裝車燈,但是沒有將車燈方向調整為稍向下方,車燈往前直照,燈光導致對向車友刺眼,完全看不到去路;還有騎車的人幾乎都沒戴安全帽,安全堪憂。

3、許多人相約並排而騎,佔據整個車道,導致要超車,必須騎到對向車道,徒增危險,當然我知道大家並排邊騎邊聊天是很愉快啦,但是河濱車道不是只有你們一群人的,也該顧慮一下他人行的權益。

4、部分車友,尤其小孩,騎車不穩,晃來晃去的,或有些小孩,騎得太快,時而暴衝,控制不了速度,而且衝到對向車道來,害我緊急的閃開,閃到草坪上,但是小孩毫無停下來的舉動,依舊向前衝,後面的家長也毫無制止的聲音,殊不知這已是陷在極度危險的環境中。

5、有些車友,應該是選手級的,竟然在河濱單車道上作為他們團練的場地,輪車飆速而行,試想河濱公園人群何其多,如此競速怎不危險,況且河濱公園是大家休閒活動的地方,並不是競賽場地,我想不知何時,搞不好河濱單車道,會出現單車限速的交通號誌。

以上因素,竟讓我覺得夜騎河濱公園單車道比騎在車水馬龍的馬路上還危險,所以今天的夜騎,我只騎10公里就草草結束回家了,以上我所提的,相信許多夜騎過河濱公園的人應該有相同的感受吧! 但是我想總是要發生一些傷亡,才會受到相關人等的重視吧!

出事路段常騎,下坡帶點壓彎感覺不錯
個人騎登山車,若是公路車應更飄然

但如果是夜晚,碰上無良施工單位,不慢的車速,加上接地力相對較弱的公路車,又沒戴安全帽
就是構成悲劇的完美組合
看了現場照片,有很大機會國賠,但一個熱愛生命的人提早走了,家破了,賠得了嗎?

限速想法合理,但執行主要還得靠車友自律,到底靠人肉雙缸飈速是單車運動最引人處,如何看情況發揮盡興,恐還需要一段教育時間
joeljule wrote: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8183785.shtml

出處

覺得設速限沒有意義,如何測速??
因咽廢食,那普通道路,山路是不是也要對自行車限速?
看倌自行判斷,很多事情可以避免的.....施工單位有問題,鋪設鐵板
騎士未戴安全帽也是個問題,河濱自行車道本就危機重重。
政府不檢討自行車道設計問題,或是施工單位鋪設鐵板,照明標示不足
卻捨本逐末,設速限? 警察拿雷射槍去河濱??


事故原因: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E5%8C%97%E5%B8%82%E6%B2%B3%E6%BF%B1%E5%96%AE%E8%BB%8A%E9%81%93%20%E9%A6%96%E8%A6%8B%E6%91%94%E6%AD%BB%E4%BA%BA-8183945.shtml

...(恕刪)

騎腳踏車都會出現比騎機車還嚴重的傷害
我覺的是心態問題
看來台灣要創世界第一個腳踏車要考照的創舉才行
sking17 wrote:
因事设法
台湾的弊病!

意外意外想不到才叫意外
如果意外就搞一条出来
怪不得台湾法令多如牛毛!

internetlin wrote:
施工現場的狀況是這樣(事發當時應該是有三塊鐵板蓋滿)

然後鐵板表面翹起,高於地面五公分
再加上照明不足、沒有設立警告標示

這樣的的路況根本就是陷井
無論什麼車、多少車速
恐怕都要發生意外的

真正的問題不去解決
居然反而想說要來限速?!
什麼亂七八糟的決定

看起來好像是工安問題,施工應該是要拿圍籬封起來,擺一個「施工中」的立牌。


joeljule wrote:
http://udn...(恕刪)



施工單位的問題~~~卻變成要腳踏車限速~~~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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