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收到公路總局的來函內容如下小弟納悶的是如內文中所述,該橋樑附屬伸縮縫的設計系供一般大眾通用之汽、機、踏車行駛且伸縮縫並無損壞,實難認定設計有不當及管理上有欠缺台24線的設計是這樣縣道188的萬大橋,一樣是設計給一般大眾使用之橋樑為什麼萬大橋就採用比較密集的伸縮縫?為什麼谷川大橋就用比較疏的伸縮縫?各位覺得應該要繼續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嗎?如果不變更設計,或是從此不再開放性道路使用這種伸縮縫,難免未來還是有人會爆胎,甚至摔車車友的看法又是如何呢?繼續視若無睹,用豚跳解決?
kakaurara wrote:附近的瑪家路面,一...(恕刪) 請繼續向屏東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該橋樑附屬伸縮縫的設計系供一般大眾通用之汽、機、踏車行駛.....』那我的腳踏車『正常行駛』於該伸縮縫,結果卻因為伸縮縫『間隙過大』,導致摔車身體受傷及腳踏車車損,究其原因,就是當初規劃設計時,設計不周,事後疏於管哩,未予改善,才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害。國家賠償法係採『無過失責任精神』,現在養護單位,事前設計不周,平時又疏於管哩,過失責任事實俱在。
不要再題這種不切實際的東西了,車子在上面跑,一下子就把它磨走了全面改安全的伸縮縫,以及水溝蓋才是治本的方法。當你集團前進,要過橋的時候,你還要在想到底要向左微切還是向右微切比較安全,為什麼不讓大家都可以放心騎車?政府寧願花10億畫沒有意義的線,讓狗官廠商賺飽飽。也不願意把錢花在真正能解決問題的東西上。js4042 wrote:最簡便省錢的方式,在這樣的伸縮綘上再鋪一層細鐵網或是膠網,或許可以解決夾住單車車胎問題?
archonfans wrote:這兩天,收到公路總...(恕刪) 支持樓主再上訴...台三線也很多這種伸縮縫雖然看起來沒有樓主事故的伸縮縫那麼大但我每次經過都還是提心吊膽深怕不知到哪天就會輪到我倒霉..
今天起了個大早,回到事發地點去運動發現公路總局第三工程養護處對橋樑的伸縮縫進行了修改大家可以發現,現在公路車輪組已經陷不下去但是焊接的點跟原本不是伸縮縫結構的鐵片,對於輪胎還是會有刺破的可能現在輪組已經無法陷入,但是伸縮縫的前後端孔洞還是不小原本的伸縮縫空間,公路總局額外用鐵片焊上去伸縮縫,還重新上漆真的是很醜,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開標用這種伸縮縫?一定有鬼看看焊接的細部結構,還是有一些凸起及不平整伸縮縫,現在變成這樣如果公路總局,就像當初回公文的內容一樣,對於伸縮縫的設計非常有信心覺得不需要賠償人民的損失,更不需要做任何設計更動才是現在這樣更動伸縮縫的結構,想必是心虛明知有問題,卻不敢面對問題,只願意消極的縮小伸縮縫的間隙甚至搞不好是凹施工廠商去做的,還不是公務機關自己發包做的真的是很糟糕阿~回到主題相信以後車友到台24線這一段來騎車賞風景在谷川大橋上因為伸縮縫而爆胎的問題,可能暫時得以避免了但基於人民有監督政府的權力,小弟還是希望這種伸縮縫能永遠消失在開放系統的道路上所以還是會繼續向國家爭取該有得賠償與承諾希望一同有單車車友能幫忙響應,或是提供相關的幫忙讓我們的環境,能對單車族更加的友善讓我們的政府,對所有用路人,納稅人都能建設出很友善的道路讓我們一起來監督他們~改善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