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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3751 wrote:
月台是屬開放式公共場所,理應可以吸煙。但如果是地下月台就不可以了吧。現在好像只是規定不得在密閉式公共場所吸煙,如建築物。
菸害防制法第十四條:
第十四條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室)外,不得吸菸:
一、學校、社教館、紀念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中心。
二、歌劇院、電影院及其他演藝場所。
三、觀光旅館、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及建築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四、非密閉式之鐵路列車及輪船。
五、車站、港口、機場之售票室及旅客等候室。
六、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
七、社會福利機構。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
前項吸菸區(室)應有明顯之區隔及標示。
火車站月台屬於第五款規範之範圍
高雄火車站的月台是地上月台,有禁煙標誌,也有吸煙區
喵~~
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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