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建議恆亮燈 朝地面照射2米內偶爾夜騎,高雄成功路旁的自行車道,常常被對向的來車閃道眼睛都花了。大家不覺得一閃一閃的,很刺眼嗎?想想看,如果因為你自己打遠燈,或甚至一閃一閃的打遠燈,的確讓對方來車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是呢!對方的眼睛也備你閃道暴,本來可以相安無事的會車的,搞不好閃的頭昏眼花,路面看不清楚跌倒了,或者撞上你,就像開車一樣不會亂開遠燈,或者亂閃一通吧!我相信能騎自行車的,眼睛至少對光還看的到,應該用不到暴閃吧!
裝好車燈 在傍晚時分 把燈打亮 自己站到車前十米以外的位置 看著自己的車一分鐘。如果覺得辨識度高又很舒適,那麼恭禧你己經完工了。相對的,要是這麼看著一分鐘,心中卻浮起了一個 "幹" 字,就麻煩你再改改設定,想想別的辦法。易地而處 多替別人想一想。
自從閃燈已無法驅離從對面迎面而來的車友,遇過不下10次(路寬4-5公尺,我已經離右邊護欄不到1公尺,整個車隊好像路是他們家的全佔滿,對向而來的車友完全不想閃,包含不開燈,沒燈一樣在逆向...)現在一律戰術手電筒水平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