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hilla wrote:外面的架子已經拆掉了...(恕刪) 復健工作千萬不能偷懶馬虎喔小弟以前車禍腳趾打鋼釘拔除後疏於復健現在腳掌底下肌肉萎縮還突出一塊骨中間3之腳趾不能彎曲,也不能光腳走在硬地穿藍白拖還會被突出的骨頭弄凹陷下去
Pachilla wrote:醫生說鈦合金的會跟骨...(恕刪) Pachilla兄應該還年輕吧!?骨頭復原速度應該不慢才對.....能取出是最好的,不然遇到金屬探測門都會叫,尷尬哩~我老爬那組都打在骨頭裡!應該是X光片透視效果,所以感覺是在外面...你那型固定架本來也要買的~~但因健保不給付,一組6000覺得太貴,而且因材質問題,配戴不舒服!所以退了~~~更重要的是因為束負點一節一節,拆下後.....那腿會變成米其林寶寶的腿,一環一環的!!也還好沒買!!約2個月後就完全拆石膏開始復健了~~之前我還很天才問醫生,鋼釘鋼片能不能自己定做!可以的話用K金製做,以後拆掉還能賣錢~~要不然,貴到爆的鋼釘鋼片拆下來後就變成不值錢的廢物了....
Pachilla wrote:人沒事最重要﹐ 我4...(恕刪) 你的左手可以跟我的左腳當朋友!!我的左腳也是打進4隻鋼釘+縫2條韌帶!!圖片是當天開完刀~放血中!!本來楓林橋上楓櫃嘴只要35分鐘~現在只能牽上大直橋!!ps:我關節多方向不穩定~造成半月軟骨磨損(之前車禍是破裂)!!
如果有記下車號,拿去警局報『肇事逃逸』,應該還是可以把車主『請』出來談賠償。我記得版上就有人的朋友,因停留在事故現場,在離開事故現場後,還被莫名其妙叫到警局,理由就是『肇事逃逸』(最糟的是他跟事故還沒有關係)。
odiechu wrote:如果有記下車號,拿去警局報『肇事逃逸』(恕刪) 現在到處都有路口監視器,要告人肇事逃逸,對方若調錄影帶,可以反告誣告。所以錄影帶中若看到事故雙方明明就是有交談然後離開的,就很難說是肇事逃逸了。我朋友在家樂福地下停車場要出去時,後面一台車自己左側靠過來我方的車頭,當場自己凹一個洞,我們在車上莫名其妙,想說怎麼有人自己用車肚來靠別人的車頭的~看著對方駕駛,他示意我們先走,然後他就倒車了。我們不疑有他就離開了,結果當天晚上警察就來電說有人告我們肇事逃逸。去到警局就發現是那個莫名其妙的車主,警察就去家樂福調錄影帶,後來就問我們要不要告他誣告。PS:最可憐的是那位警察,還記得當天是情人節,他女友一直打來問何時下班,他一臉哀怨地作這份無意義的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