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到跟主題有點無關的兩個小故事,大家看看笑一下,順便想想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故事一】
她有一次騎摩托車要過馬路,突然發現旁邊的汽車緊急煞車。
當她還在發楞的時候,一輛機車撞了上來,沒戴安全帽的死白目就這樣撞了上來。
結果,她被撞飛以後爬起來,身上的風衣裂成四大片,摩托車有點小損傷。
當下覺得沒怎樣(請參考國中生物課本),就跟白目少年說,要是我的車沒壞的話就算了。
結果機車還能發動,她就跟白目少年說掰掰。
只是奇怪這個少年怎麼一直向她鞠躬道歉(想不通啊~~想不通)。
【故事二】
有一天她乖乖地在路上開車,好好的沒事,突然後面傳來碰的一聲。
下車一看,發現是個少婦撞到她的車子,還刮了好大一片。
到了警察局做完筆錄,警察說她可以回去了,後續事情請保險公司來處理即可(要處理誰啊)。
結果,一踏出警局門口,少婦的先生和父母剛好跑來,纏著她要求負責賠償。
她只好先賠了修機車錢 NTD$2000. (真是聽話勒),後續的醫藥費請他們拿收據來。
過幾天她拿和解書去警局的時候,警察詫異的問怎麼是她拿過來呢!
故事說完了,大家一定納悶這女生的法律常識。然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