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愛是管理好自己不要影響別人,而不是管理別人不要影響自己
更不是強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方式來行為
許多騎車的人都認為,騎車原本很安全,都是有了那些裝燈帶帽的快車手出現後才有危險性的。
那騎慢的人是否可以連署要求速限?
自行車燈在專用車道說實在的到底是看路,還是警告別人,還是炫耀?
需要看得遠要騎快本來就不該在人多的專用道騎.
要警告別人,其實只要裝簡單的LED閃光小燈就好
而這點與其立法,不如派人在定點發送、要來的有意義(別說花錢,燈籠節送的燈籠所浪費的錢比這多的多,沒意義的多)
至於安全帽
前一陣子新聞有位女士拿紅白袋權當安全帽在街上騎機車就是最好的比照
戴帽子到底是為了安全還是為了規則?
除了產品公司有哪個研究顯示帶安全帽會比較安全?
看過某位教授大辣辣的用自訂的數據說有戴安全帽會比沒戴來的安全
但真的是如此麼?
很多人理所當然的認為,有保護會比沒保護來的安全,
那為什麼不直接規定要戴鋼盔和全身護甲呢?
因為安全不只是保護能力,還牽扯到必要性(多少速度下才是必要的),
舒適性,(如果不必要又不舒適,反而讓人反感,和造成不安全)
方便性
還有可得性(目前市售的安全帽,真的可以稱得上安全的售價如何?)(還是說有戴就好,安全其次)
其實騎慢點
騎專心點
騎規矩點
很多問題就都不是問題了

要不要也規定要有後照鏡,以隨時掌控後面的車況?
再裝個方向燈,以告知他人要轉彎了?
再裝個煞車燈,以告知後方要減速停車?
要有牌照方便管理,課稅,開單罰款?
車身要絡碼,防止被偷?
車道要有速限,太低太高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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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晚上走路,要裝前後燈,以防被腳踏車撞到!
安全帽要戴全罩的才夠安全!
建議政府廣建高速自由車場,要飆速的就進去繞騎幾百圈吧,其他的單車道,就以休閒輕鬆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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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建一條環台高速自行車道,單線三車道以上,還要有路肩,最低速限20km,最高速限60km,內車道為超車道,或以最高速限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