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併排騎車都是喊借過若要超車 早上喊早 其他時間說你好 大部分人都會 回應一聲錯車的時候 握公路車下把的左手當作閃燈打招呼很多時間 都怕被對面超車的來車撞上...也怕超車時前車突然靠左被撞...被撞的感覺一定很不好
站在你的立場,你覺得你要轉彎他超車撞到你。可是站在他的立場,是你騎很慢又突然改變行徑方向害他撞到你。目前大多數人騎車,靠的都是常識。但是每個人的常識不太一樣,所以還是自己小心一些好,變換車道,變換方向,確認一下後方的車輛.畢竟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在人多的自行車道上保持安全距離,幾乎是不可能的。
我會覺得樓主過失較大, 如果要 U turn 應該要先靠右邊, 看了沒車後再轉. 已樓主說的狀況, 因為你慢下來要轉 我相信每一個在樓主後面的騎士禿然間變成要超車的狀態, 也許他原本只是在跟車.樓主試想你跟這前一台車, 大約5公尺, 但前車禿然要回轉. 你撞到他, 他又說你鈔車不告訴他...你會整麼想. 其實, 你只不過在跟車而已.如果我是法官, 我會請你道歉, 並陪賞後面人的損失.
波爸 wrote:單車?? 好像也有部分項目受到該條例來約束 ...(恕刪) 等[速人條例]立法院通過?哈~各自行車界應該擬定自己的版本給立法院諸公參考。(有些自行車協會是政府機構的白手套)這些擬條文的人騎車的不多。
phil1828 wrote:最近單車人口一多常常...(恕刪) 在這邊也曾禮讓車隊通過要出水門差點自己倒,才發現旁邊的高差很大。(自行車道柏油路面與草地)還有市政府在車道與腳踏車道沒有停止線,也要防止遊覽車出水門、汽車通過撞上腳踏車。如果在汽車道被撞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如果在腳踏車道車友互撞...........?腳踏車道設置還沒有道安標準或國家標準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