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0512 wrote:
就看樓主發的文,我是...(恕刪)
對喔~~
這個好~~

防狼噴霧劑~小型電擊棒~

被定義為"防身"的工具~可能爭議就少了~
流氓就變英雄了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發文的是1.2號
題目是~
自行車到有人亮刀!!!!
內容大概是~
我"只不過"沒有依照告示牌動作,就被流氓"暗喻式"的嗆聲!
因為當眾被羞辱,一時氣不過,只好對號入座,上前理論!!
沒想到流氓居然"不知悔改",還說了一句經典名言~誰答話就罵誰

為了給這種流氓教訓~我只好拎著他的領子讓他知道,人不是生來被欺負的!!
沒想到他居然亮刀!
太可惡了!!
這社會生病了
我"只不過"沒依照指示,又沒犯法!!我"只不過"拉他衣領,又沒打他!!

不知道如果是這樣的發文會有啥呼應~~
78勒!!!守規矩有那麼難喔!!都幾歲了!!廢話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