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行車道最討厭沒人管的小孩在上面行走 or 騎車根本就是不定時炸彈任意放任無自我約束能力的小孩在自行車與人共用道行走根本沒辦法預測小朋友會往左蹦還是往右跳勒....真的對小孩好的話,就不應該在這種地方放任小朋友亂走別講的好像都是自行車騎士的錯,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踢的好啊! 很偉大的老爹!!我大概能體會,u bike橫行於馬路、自行車道和人行道,一般的自行車騎士還不至於衝去人行道,但看看那u bike.......要不也來實施自行車上人行道、走斑馬線只能用牽的~
人行道最討厭放肆的自行車横衝直撞一樣是不定時炸彈放任自己騎乘的快感在人行道上與行人共走不保持安全距離, 不保持行車禮儀, 跟本無法預測自行車會往左扭還是往右扭真的喜歡騎自行車的話, 就不應不遵守行車禮儀別講的好像都是行人或小孩的錯, 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所以,自行車騎在人行道上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