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單車綁在汽車上在路上開
醬會不會造成公共危險
警察可以用不確定對象故意殺人之企圖
逮捕車主嗎????
降社會應該會較安全些
thtc001 wrote:
把單車綁在汽車上在路上開
醬會不會造成公共危險
警察可以用不確定對象故意殺人之企圖
逮捕車主嗎????
降社會應該會較安全些...(恕刪)

所以給小孩騎車在單車道也很危險~~會害很多人摔車,一起當公共危險抓起來吧!!

以閣下的標準不就是這樣...?
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啊~~~
犀牛3296 wrote:


更高標準是?
聽...(恕刪)


我對細菌比較沒有研究耶....

不過我要表達的是:哪部車的懸吊系統反應到行李箱上的攜車架,會造成受力最大者,就用它來試。
有個東西就做G-sensor,架在想要瞭解的地方,在試驗道路上不同的車依相同的車速通過,懸吊的
軟硬,會反應到量測的位置上而呈現不同G值!

不過我推測啦,即使是CHC的台上動態測試,振動的施力應該不是實車量到的,大概是經過CAE模擬
攜車架在車上可能的受力方向、位置、大小..等,然後放在台上去搖,或是架著給氣、油壓缸去推。

講了那麼多,現在都不見原車主再出來說明一下,也許再說清楚一點,真相就可以釐清了。
我的公路車 前後快拆 輪胎拆掉後
就塞進後車箱內...
外掛式攜車架 我不大敢用
純個人感想...
我也使用這款車架,希望能以比較接近實際使用者角度,來發表心得
買它
1.主要原因是它通過國家檢驗安全通過的產品
2.裝在車上監理所檢驗通過
這二項表示國家保護人民,做的最基本的檢驗
但使用它之後,在上高速公路,只要車速快過80,我完全沒信心,會晃(完全照廠商用法使用)
我不是說它有問題,我只是擔心廠商標示100km公里標準從何訂立?
況且也沒注明使用年限,注意金屬疲勞等警告消費者
如果標示有誤導消費者,其它發生在正常使用下的問題,廠商要負全責

各國我想以人體便用藥品的認證最嚴格了,有可能是要經過好幾年測試及人体實驗後才能上市
但通過檢查過上市後,就表示廠商沒有責任了嗎?
太多例子在樂品使用過後一段長時間之後,才產生了一些問題,而被禁用
國家檢驗機標準有問題嗎?
還是廠商的產品太過草率就上市?
通常的結局是,廠商要賠了一屁股錢

我不是在說這項產品有問題
我只想表達,我對這項產品沒信心
為何沒信心還要買?
就是在使用過後才知道的(再強調一次,我是買國家檢驗安全通過的產品)

快克公司對您的建言
重視消費者意見,是公司永續經營一環
在01我敢說貴公司目前己失去市場了,但這是短期的陣痛
如能針對消費者所說的問題,做改善,回收改良,如真的隱藏性安全問題,就下架不賣了
這對貴公司短期一定是一大利空
只要撐過去,建立負責的態度,我想長期對貴公司一定是正面的

除非....您只想做法令不週全的國家
只想獲取短期的利潤
只想有通過國家檢驗
只想有1000產品責任險
不想改進消費者對產品安全疑慮的話
那事情就更簡單了,我會告訴的認識的車友,別再考慮快克公司的產品了

網路,車友就這麼一回事

樓主都不回應了.
建議貴公司不用再解釋產品如何..通過什麼...解釋什麼....
我們想知道的是,貴公司針對這類產品,做過什麼樣的檢討
有何安全性改善對策,如何處理可能對消費者安全有疑慮產品

不要把心思花在如何堵住網友對貴公司安全性建言






有關攜車架中間的旋轉鈕,於事件始發生前,我們有固定確實並於路途上做兩次檢查,而事故後旋轉鈕還在,而上面的U型架硬是連同腳踏車折斷脫落,此現象快克公司不解,我們更是不解,但它就是斷了,很多專業的物理原理我們不懂,但摔車是事實,若因此就認定我們未上扭或作手腳,那真是大大的不公平了,提出車架作鑑定的初衷,就是希望找出缺失,杜絕任何可能的危險,千萬不要再有第二件案例產生,所以籲請快克公司,在商品出現問題時,請將重點擺在努力保護所有使用者的安全,讓已購買或欲購買此項產品的車主,免於暴露於所有「萬一」「可能」的風險下,若只以實驗室的數據,就否定消費者確實發生的事實,而認定是操作不當或非正常使用,那對於每次起步前都在三確認檢視的我們,真是天大的打擊,對於其他消費者的安全也是一大隱憂。
從鑑定報告出爐到 目前為止,快克公司從未主動與我們聯繫,除了11 月11日我們欲了解事件處理進度及程序而去電洽詢,接洽人員與我們談完鑑定結果後,我們只是問了句「接下來公司要怎麼處理﹖」對方即撂下「你在威脅我恐嚇我嗎你去開記者會好了!」隨即掛了電話,當場愕然的是我,怎麼在快克的聲明稿內,我們被寫成以開記者會及上網作要脅的惡行惡狀勒索之徒呢﹖難道小消費者連電話都要先做錄音,作為日後呈堂供証的清白嗎﹖(說實在的,快克的聲明稿內對於洽談態度的扭曲敘述,又造成我們再次的傷害,大家可能覺得這只是雙方難解的羅生門,但對於只想陳述事實,想法單純的我們,內心的衝擊好大)
好不容易擺脫摔車的心理障礙,決定將切身的經驗PO上網之時,早就對求償的部分不抱任何奢望,也不打算再做任何動作,只單純的想提示網友們,存在於使用攜車架的一些風險,多一份危機意識,於購買選擇時多做判斷。那樣的驚魂之旅,我們不希望有第二個家庭發生。裝載攜車架,若不得已一定要要上高速公路,請千萬走在最外側車道(還好我們這次就是的走在最外側,否則後果就不只是摔車而已),另外,若看到有攜車架的車子,拜託離他們遠一點,因為你真的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狀況﹗
最後由衷感謝大大們的各項討論和指教批評,真理越辯越明,希望這些討論能促成快克公司更多的檢討與省思,藉此換來消費者更多的安全保障和幸福。
joeleeyg wrote:
有關攜車架中間的旋轉...(恕刪)


既然確定是您所說的是事實,準備進行法律程序嗎?
讓此類事件有案可循
廠商說明中也提到可以請消基會仲裁
這樣也可以更快速讓大家了解
不用一言一句往來辨論
我想這應該也是大家想知道的結果
也不會是您跟廠商的羅生門

我這輩子大概不會買"快克"產品了
我怕我變成第2個....版主

我開高速公路從不開在外側車道....
萬一是我發生一樣的事
而我的車又是在中間或超車道....那下場不就@%*$*&.....
我倒很想看看那些""很有勇氣的人""敢跑到高速公路中間去放警示牌...還是都剩一張嘴而已...

http://tw.myblog.yahoo.com/abaama/
abaama wrote:
我這輩子大概不會買"...(恕刪)


有誰說要在路中間放故障標誌
樓主不是說已經將物品移到路肩
當然大家所說的就是在路肩放置故障標誌
是誰只有一張嘴在那裡吆喝

犀牛3296 wrote:


有誰說要在路中間...(恕刪)


原來是這頭牛...

請問你冒生命危險把斷裂車架從路中撿到路邊...然後放故障標誌..........再來呢..要幹啥..看風景喔
請問你冒生命危險把斷裂車架從路中撿到路邊...然後放故障標誌..........照魔人的看法不是叫..破壞現場證據嗎
請問你冒生命危險把斷裂車架從路中撿到路邊...然後放故障標誌..........現場已破壞..放故障標誌幹麻..等警察開單阿..車子又沒故障..無故停放路肩

http://tw.myblog.yahoo.com/aba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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