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晴光 wrote:難道都不能用講得嗎?...(恕刪) 難道都不能用講得嗎?一定要用到暴力嗎?對阿!!!對阿!!!難道都不能用講得嗎?幹麻動手揪人家領子?[動不動就刀阿槍的.. 什麼叫不公不義呀?即使對方有錯,然後樓主亮出刀子那就叫公平了嗎?那就叫正義了嗎?樓主衣領已經被揪住 任何人都能想像接下來就要挨揍了吧!?什麼叫即使對方有錯....然後樓主亮出刀子??樓主要是今天是直接亮出刀子去嗆那三人那樓主還真該被鞭眼看他就要因為糾了他人的不公義而挨揍難道不能自衛?好啦 帶刀子是可議啦!(我早說過)請你告訴我 你的衣領被揪住 眼看要被打時你怎麼成熟的處裡?好歹說一下咩!雖然兩邊都有錯..但就算別人沒聽到那又怎樣?就不能再講一次嗎..因為那三人有人沒聽到 所以再來問一次 所以樓主就再告訴他們一次 這樣 有答覆到你?有的人邊騎車邊聊天根本不會去注意甚至是不顧自身安全..不顧自己安全 要去跳河我都沒意見但是會影響到自己和他人安全你老也都無所謂?你無所謂不代表人人都該像你一樣無所謂是吧!但是沒聽到就可以罵文盲白癡嗎?樓主是對著他女友說的!難道批評這種行為還要傳簡訊以免傷害到這3人幼小的心靈?樓主居然還回說 "誰搭腔就是說誰",這擺明著是挑釁的言語這三人還有臉調頭來興師問罪 到底是誰先挑釁????有沒有順序阿?要是你,你會怎麼想?我想你也會忍不住想動手吧?告訴你 要是我是那三個人 我會羞愧的無地自容!!!!!!另外 大家如果不用 "假如""如果""要是"..... 來預設事情發生後的立場,那麼是不是就是表示說樓主就可以拿小刀刺人了呢?恕我資質不好 看不出其中的邏輯我想凡事都要先想過再行動吧!!聖嚴法師不也說過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殺"嗎?好像有那為何不 "多想兩分鐘,可以減少紛爭" ?因為1.引道上人很多 停下來想會阻礙交通2.衣領已經扯住 再想下去 可能要想著的是要去哪擦藥或是看醫生3.其他其實樓主惟一可議的 就是他帶了刀然而人在受到威脅時任何抓的到的東西都會成為防身的武器樓主帶了可議的刀在安全受威脅時亮出刀難道不正常?更何況 此刀是否違法 不是你我能評論的是有司法機關認定的在確定違法之前這是合法的玩具(當然此玩具的危險性比自行車高多了)如果是針對這刀討論我當然沒意見但是那三個人呢?你的意見是?
爲什麼帶刀?帶刀是為了在需要時可以拿出來用。三五好友分水果的時候可以用,切寶特瓶做水杯分飲料喝時時可以用,割繩子綁東西時可以用,割開包裝時可以用........生命受到威脅(例如被人勒住脖子快窒息時)當然也可以用(死到臨頭還要擔心是否會防衛過當嗎?),但是就是不能拿來嚇人。要有覺悟,出刀就要見紅,否則就別拿出來;發文樓主拔刀拔得太快了。還有,不管是M7還是M9,說帶著是為了切水果,那也太牽強了;說要帶著到山區撿蟲劈木比較合理些。那兩位無恥(不知檢點)騎士惡性(仗人多壯膽欺人)不改的話遲早會被更凶的人修理的;等著瞧吧!
jardon wrote:有人在嚇你的啦,而且...(恕刪) 看來那2"隻"俗臘 有在看這篇, 而且是真的有這件事, 不是版主虎爛的,說不定這些指責或酸版主的, 都是這2隻的好朋友呢,俗臘s~ 去吃屎吧~ 哈哈
alanlib wrote:個人看~是樓主比較白...(恕刪) 有告示_請牽車上下引道!他愛怎麼其當然不關誰的事但依您的道理~~路上愛飆車的怎飆他家的事~愛闖紅燈的他家的事~就算在馬路上掃射不要射到我~也不管我鳥事~~她們的行為已經極可能危害其他車友了希望您有天不會是這些鱉三輪下冤魂!!因為~他們危害大家生命安全~也不關你的事~
微酸~ wrote:現在先不分誰對誰錯,看來以後單車專用道,除了設立牽引道要下來牽車的告示牌外,還要設立一個"騎單車禁止攜帶危險物品"的告示了~~但是萬一看到有人攜帶,請不要說他是文盲以免慘遭不測。恕刪) 那1號2號以後不能騎車道了喔因為他們的舉動危害其他車友安全~~本身就是危險物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