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970306 wrote:
2009-07-09 21:41 by BB970306
依據可靠消息指出, 對方派員前往已有錄音指出買方要求索賠一百萬, 而且店員前往買方根本沒有要談的意思只是一直裝腔做勢在打電話聯絡某某人, 根本就是只要錢的態度, 我想這跟本就是要敲炸, 這種消費者意識非常要不得,如果是這樣獅子大開口的方式漫天開價, 也只有走法律圖徑解決, 畢竟對方也有法律顧問, 碰到此種敲炸的案例也已經司空見慣也有一定的因應之道, 相信只有這樣才能厄只此一變態高漲的消費者意識, 讓我們從新擁有一個正常的消費環境!!!
先備份
可靠消息?是什麼可靠消息?
又是可靠了什麼?
怎麼樣的可靠法?
如果真有請提供錄影原始檔....3q~

如果你不能提供證據 上面的備份是可以告你的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不要認為匿名的人家就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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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常回來啊......

看了一下這大大的文 看到有人說到m牌就會跳出來....

還真是忠黨愛國.....

BB970306 wrote:
依據可靠消息指出, ...(恕刪)
錯字連篇,標點符號也標不好!
要當店家的護衛隊上來嘴砲,麻煩國語先學好,這樣比較不會丟臉!
先幫你MARK起來~
無圖示BB970306
文章編號: 13181060
文章日期: 2009-07-09 21:41
» 203依據可靠消息指出, 對方派員前往已有錄音指出買方要求索賠一百萬, 而且店員前往買方根本沒有要談的意思只是一直裝腔做勢在打電話聯絡某某人, 根本就是只要錢的態度, 我想這跟本就是要敲炸, 這種消費者意識非常要不得,如果是這樣獅子大開口的方式漫天開價, 也只有走法律圖徑解決, 畢竟對方也有法律顧問, 碰到此種敲炸的案例也已經司空見慣也有一定的因應之道, 相信只有這樣才能厄只此一變態高漲的消費者意識, 讓我們從新擁有一個正常的消費環境!!!
到時候事實並非你所謂的可靠消息,
版主要對你提出法律訴訟,就不怕沒證據了!
做人啊~~~~還是厚道點好喔!
ivants wrote:
不知樓主到底想要什麼...(恕刪)
1.如果是車的瑕疵,當然把車拉過去直接面對面處理
但是今天有"人"受到傷害,難道還要把4歲的小孩拉過去?
2.要店長出面,很正常,因為派一個沒有決定權的人來談,有什麼意義?
再者,店長答應要來卻沒來?又再一次的缺失!
3.因為經銷的店家沒有釋出善意,品牌連鎖的經營體系,當往上面找!找誰?當然是總公司
4.對方要收車,但是對於小朋友的賠償?慰問?沒有!車當然不給收~一但收了~就別搞了!
5.您說的沒錯~大部分的責任在於旗艦店的店家,那為何調解的時候連店長都不出面?
責任歸屬是在於消費者與店家,這您說的沒錯!但是真要調解的時候?人呢?誠意何在?
6.樓主不爽很容易體會,店家沒有誠意,總公司沒有善盡危機處理的工作~導致對方產生踢皮球的狀況!
身為消費者?能爽嗎?
7.不認為跟總公司沒有關係,事件本身確實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事沒處理好~被申訴到總公司
總公司就有義務出來調停!!因為事情鬧大了!臭的還是品牌本身!!品牌經營不是出貨就好!!
天下父母心...誰也不願意發生的事..如果一開始態度好一點(去店裡時)..除非是鐵石心腸的人..都會幫你處理..;一開始就大小聲要人家老闆祖宗18代出來...很難不被當成奧客看待..最後結果不就是踼來踼去..上01取暖了
8.無論樓主態度如何(這裡您已經假設了樓主態度問題),消費者遇到產品瑕疵造成傷害,無論態度如何
經營者都必須忍,都必須處理!!因為對於人的傷害已是事實!!這可不是牛排煎太熟的問題而已!!
在我看來不過是店家組裝的問題(百分之二百)...跟總公司沒什麼關係..這樣的CASE 在店家就可以CLOSE掉了..店家不處理才要往上反應;換成其它雜牌或是賣場內買的車..又會如何處理呢...??樓主這樣哭天喊地的...感覺好像找錯對象了吧..
9.樓主說的很清楚了~就是先跟店家反應~沒有得到具體的回應~所以往上找!合理!更往論是旗艦店!!
10.賣場車當然直接找賣場!!舉例~我在燦X買的像機有瑕疵~我可不可以找燦X處理?可以!
11.樓主的不爽想必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因為對方沒有提出解決方案,一個品牌,沒有危機處理的能力
如何經營?
但是當天所有的談話過程不是只有你們有錄音而已
當初我請那位先生提出他的看法表示
他說不知道
我說我也不知道..我沒遇過這種事情
所以雙方都沒說出一個答案
所以後來我跟對方說既然大家都不知道
我就請對方回去請總公司來處理吧
但是對方還是堅持希望我能跟他說
於是我說
我不知道這種案件要如何處理也不知道價格的高低
要不然交給社會大眾來評斷好了
如果我跟你說一百萬你能接受嗎?
當然不可能嗎?我相信你也無法接受!
所以我就請他先回去了
並且請他回報總公司先討論好在跟我
當然我也會去詢問相關的資訊
後來昨天週三我們雙方到了調解會
對方後來說他頂多只能負擔約2-3萬
我跟對方說差太多了
我認為大約是10萬上下(因為你必須承擔所有復原的費用)
對方後來不認同..最後我說我也無法認同
你既然要說明
為何不把昨天到調解會的雙方說法也一起公佈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