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般規定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站、車人員並得視情節強制其離開捷運範圍:
(五)攜帶物品造成他人不便者。
六、 在捷運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違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四)於車站、車廂內攜帶或騎乘腳踏車。但妥善包裝之無動力折疊式腳踏車或符合本公司公告規範者,旅客可攜帶進入車站。
八、 在捷運範圍內,搭乘電扶梯,應握好扶手、站穩踏階,年長及行動不便者宜改搭電梯,且不得有下列行為:
(三)攜帶腳踏車。
參、隨身攜帶物
二十三、 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應符合下列規定,否則本公司拒絕運送:
(一)不得妨礙其他旅客,並應自行保管及照料。
(二)尺寸不得超過長九十公分、寬三十公分、高六十公分。
臺北捷運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應行注意事項
民國97年3月1日修正公告
一、臺北捷運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配合臺北市政府提倡民眾正當休閒活動,特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並訂定本應行注意事項於車站公告,旅客於開放時段攜帶腳踏車搭乘捷運時,應遵守大眾捷運法及相關法令與本應行注意事項規定。
二、開放時段: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06:00至16:00及19:00以後至營運結束為止,旅客可攜帶腳踏車進入特定車站。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三、開放路線:本公司開放旅客攜帶腳踏車搭乘之路線為淡水線、新店線、中和線、板橋線、南港線、土城線及小南門支線。不開放木柵線、小碧潭支線及新北投支線。
四、開放進出及轉車車站:
1. 開放進出車站:本公司開放腳踏車進出之車站為紅樹林站、竹圍站、關渡站、北投站、唭哩岸站、明德站、士林站、圓山站、雙連站、頂溪站、南勢角站、中正紀念堂站、公館站、大坪林站、新店站、永寧站、亞東醫院站、板橋站、江子翠站、龍山寺站、西門站、忠孝新生站、國父紀念館站、市政府站、後山埤站、昆陽站及小南門站等27個車站。
2. 開放轉車車站:旅客僅限於上述27個車站換線轉乘,不得於其他車站下車或轉乘。23:00以後,因營運模式變更,淡水線、新店線及中和線間換線搭乘之旅客,請於中正紀念堂站轉車。
3. 淡水線、新店線及中和線(南北向),以及板橋線、南港線及土城線(東西向)間換線搭乘之旅客,僅限於中正紀念堂站及西門站,利用小南門支線轉乘,不得於台北車站下車或轉乘。
4. 攜帶腳踏車未依規定於上述車站進出及轉乘之旅客,將依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處罰。
五、進出車站動線:嚴禁使用電扶梯。車站內外之樓梯、電梯(每次使用最多限二輛腳踏車)及無障礙坡道均可使用,並僅可牽行不可騎乘或滑乘。
六、收費:採人車合併收費,單趟不限里程,一律全票收費,攜帶腳踏車單程票每張收費新臺幣八十元整,旅客請先至車站詢問處向站務人員登記並購票,每張車票僅限一人攜帶一輛腳踏車使用,出站回收。
七、進出閘門:請旅客洽車站站務人員協助,使用公務門進出付費區。
八、進出電聯車:
1.腳踏車停放車廂僅限第一節及最後一節電聯車車廂之車門可進出及停放,每一車門區限停二輛腳踏車,且不得佔用無障礙空間,每列車共可停放16輛,請旅客依標示位置候車及進出電聯車車廂,如車廂空間已明顯不足,請等候下一班車,勿強行進入車廂,以免妨礙其他旅客。
2.腳踏車應停放於車門中間之立柱兩側,腳踏車停於旅客與立柱中央,並與列車行駛方向垂直。
3.旅客攜帶腳踏車應「車不離身」,於車廂內旅客必須隨時扶持腳踏車,不可坐於座椅留置腳踏車單獨停放。
4.攜帶腳踏車旅客須隨時注意其他旅客進出車廂,禮讓進出動線,並避免污染他人衣物。
5.緊急時腳踏車須留置於車廂,並依列車廣播將腳踏車移至非開啟之車廂門邊,避免影響逃生動線。
九、攜帶腳踏車注意事項及使用限制:
1.旅客攜帶之腳踏車最大尺寸限制為長180公分、高120公分、寬70公分,禁止油類或電力等型式之動力腳踏車、協力腳踏車及非屬常規型式之特殊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2.未滿十四歲旅客須由成人陪同,方得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3.腳踏車於捷運系統內牽行、使用電梯及進出電聯車車廂,須禮讓身心障礙旅客及其他一般旅客。
4.旅客攜帶之腳踏車必須保持清潔,如有髒污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5.攜帶腳踏車者因其腳踏車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應負法律上相關之責任。
6.旅客攜帶之腳踏車,若有造成他人不便或影響安全之虞者,本公司得拒絕運送。
7.捷運系統發生緊急事件時,本公司得暫時停止旅客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
十、旅客攜帶腳踏車進出捷運系統,應確實遵守大眾捷運法與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各項規定與注意事項,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外,旅客因違反規定導致本身之損害,應自行負擔相關責任,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一、為因應特殊之狀況,本公司得公告調整開放之時段、車站及其他相關規定。
axingli wrote:
看了這麼多文~ 真覺...(恕刪)
單純針對物體來討論 沒有針對特定族群
想說的是如果包好的腳踏車都會造成危險 那麼輪椅呢?
提出輪椅來比較的原因:
1.都有輪子(輪椅還多兩顆)
2.所佔空間都不小
3.都是使用金屬材質
自己也曾因為受傷做過一陣子輪椅 絕對可用同理心對待
基本上捷運頭尾車廂的空間比一般車廂大得多
大多數的椅子都拆掉 僅有扶手支架供人靠坐
就是供攜帶大型行李及輪椅使用者搭乘的
台鐵和高鐵車廂也有可供大型行李擺放的位置
拆解或折疊後的腳踏車包裝後在這裡靠牆放好怎有傷人的機會
如果攜帶大型行李 無論是不是腳踏車
硬要擠一般車廂那我也會和大家一起攻訐他的 就算是輪椅使用者也一樣
會使用塑膠袋包裝上大眾運輸工具的可能情境:
1.久久用一次沒必要買攜車袋
2.臨時遇到無法騎到目的地的狀況(如機械故障或體力不支)
3.環島想坐火車避開蘇花段又無法背著沉重的攜車袋
那些堅持妥善包裝就必須是攜車袋的人有沒有考慮過?
禮讓行動不方便的人天經地義
再擠也要讓出一個空間來
濟弱扶貧是做人最根本的道理
捷運前後車廂都有一個輪椅專屬的位置
就算是上下班時間
再怎麼擠
只要有輪椅
那兩個位置就是得讓出來
怎麼
垃圾袋裝車還不夠
連這個基本的公民道德觀念都要挑戰嗎??
贊成用垃圾袋包車的人捫心自問
你們到底真有好好包起來裝車
還是只是為了應付用垃圾袋把車隨便蓋起來就算數??
上面再挖個洞手伸進去抓車身
像穿開襠褲一樣
的確沒有人規定非攜車袋不可
只要包好裝好
麻布袋也行
但絕對不會是非常不環保的垃圾袋
這是是否尊重別人的態度問題
你讓別人感覺你是真的盡力包好你的車
用什麼大布袋都可以
甚至用紙箱也沒人反對
唯獨就不會是塑膠製的垃圾袋
別再自欺欺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