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把劉教授發給小弟的訊息,放在板上給大家了解實情,以及為何要這麼做的原因,也希望集合大家的力量,把這個說謊的企業打回原形
咖啡兄:這件事情今日除了自由時報報導,TVBS、民視、華視也都有報導。目前我們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蒐集證據」,尋求法律途徑來制裁紅牛公司。不知可否拜託兄臺及其他車友共同幫忙一件事?
目前紅牛公司說「沒有鼓勵競速」,所以部份車友飆車和違規不關他們的事。他們甚至「事後」修改他們這個活動的官方網頁,刻意加入「本活動不以競速為目的」。但是我們現在要在檢察官那邊證明他說謊,第一個很明顯的是他們有給予速度最快的前三名獎盃,很顯然有鼓勵競速。但是這個還不夠。
我有零星的看到紅牛過去一兩個在一些自行車雜誌、網站上的活動宣傳,赫然看到他們對這個活動的廣告宣傳當中強調「競速」、「極速」、「快速」的字眼,這非常非常明顯是鼓勵競速鼓勵飆車,完全無從抵賴(也證明他們「事後」宣稱沒有鼓勵競速是說謊)。但是我很擔心紅牛會重施故計,事後去修改刪除這些網頁和廣告文字。所以,可否拜託兄臺及網友們幫忙廣泛蒐集過去一兩個月紅牛對於這個活動的宣傳廣告,並且予以存檔,我們要拿到檢察官那邊做證據。
這件事情大家團結起來,一定可以改變一些事情。至少讓紅牛及其他公司以後不敢這樣舉辦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感謝您。
「事先」廣告宣傳鼓吹參賽者「競速」、「極速」、「快速」,被罵之後就撇清關係說「本活動不以競速為目的」。這樣的企業,實在令人心寒且噁心。
單車活動是一個健康,快樂的事情,被一個沒良心的企業拿來如此利用,實在可惡,是後還一再企圖修改官網,毀滅不利於自己的證據,更是作賊心虛,
請各位願意提供資料的車友,直接私訊給小弟,小弟會整之後,會轉交給劉教授.
至於愛好極限運動的朋友,我相信不是所有單速車友都如此惡質,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應該要維護這個區塊,揪出這些害群之馬,小弟也許過雞婆,當然也成為被那些少數群體抨擊的目標,小弟不會在意,只是真的納悶,這些人的社會價值觀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是非對錯都可以拋下?小弟把其中一篇經典作PO上,為何經點呢?請看
劉雲開 <-- 發文者
你們這些可愛的鍵盤車手們啾咪咪咪,在論壇鬥嘴的時間快去練車!!!!都不練車,所以阿,我就闖紅燈亂其但技術好到都不會出事,你們就守法的好好騎但技術爛到會怕撞到我~~欸呀,這樣還不快去練車掰掰~~~我會繼續闖紅燈、亂騎喔啾咪,就像親愛的咖啡兄說的~~就是因為沒被撞死沒出意外~~所以才得理不饒人~~~沒辦法~_~誰叫我技術好~~~啾咪~~~等我們出意外撞死噢~~你們這些詛咒別人的沒風度小gg,慢慢等喔~~乖 還有我想說噢~論壇的文章呀~不是我們不回應喔~而是因為回應你們就好像跟井底的青蛙說怎麼飛一樣~~你們跟本不懂何為fixed呀~~還有你們那麼不理性那麼毒蛇那麼兇~人家好怕怕喔~討厭~~
以上言論不代表所有fixed gear玩家~只是小弟我的不懂事小想法~~~
還有喔~~咖啡哥哥騎車的頭貼好帥噢~~一看就知道是一個守法又會騎車的陽光哥哥~~ 希望有機會路上碰到你可以跟你挑一下~~讓你好好興賞一下我美麗的碳纖維後板輪呦^^
呵呵,真不知她父母看到作何感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7/today-life1.htm
skuldly4948 wrote:
除了泰山企業贊助,還...(恕刪)
看到那個單車店轉貼的話
都市的單車群眾運動
社會學的「衝突理論」前提是每個社會的個體會努力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看來這相當適合拿來解釋都市交通的問題,以開車人的角度來說,抱怨塞車嚴重,紅燈太久,以及自行車亂騎在馬路上,其實概括而言,就是希望自己可以不受干擾地使用道路的資源。同樣的理論套用在都市單車騎士身上,衍生的則是為何馬路要以汽車為本位去設計?
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我可以去搶劫? 搶銀行? 因為我要去實現自己最大利益
但是一定有人要搬出街頭運動與最近關廠工人臥軌 當然他們也是不對的行為 但這是公共利益問題
有被妨害到的人他們也出來道歉 相關人士也被法辦
要爭路權請跟重機一樣 去立法院抗議 修法
等這個社會有共識允許這樣的騎法~ 你們大可這樣去騎
文中提到馬路要以汽車為本位去設計?
我來回答你 政府要維持的就是多數人最大的公共利益! 你要實現自己的最大利益 就團結起來向政府爭取更多腳踏車道
我也很樂見~
你爭取到了你要上國道都沒問題
但目前就是不允許咨意的闖紅燈逆向
沒有為什麼 這就是目前最佳的公共利益!
在還沒修法之前 請安全小心使用道路!
要套用衝突理論的話 你們直接走到革命階段
在還沒有找到更多支持的人 你們直接革命~就是被視為反社會的叛徒
只有被殲滅不然就是走入地下化
孫中山當年不就是經歷這樣的過程
最終結果不得而知
但這就是一個正常法治國家的文化!
我發現比賽簡章中有一張 "大會參賽切結書" ,我一直想看看切結書內容是什麼?是類似生死狀內容讓主辦單位完全免責嗎?把一切危險造成的後果丟給參賽者與無辜路人嗎?如果是的話,這個主辦單位真是無良到極點了~
不知道有沒有參賽者願意提供那份切結書出來 給大家研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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