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x9904 wrote:
刑罰跟交通違規(行...(恕刪)


所以他們攔車的方式是讓人停路中間? (妨礙交通還是交通違規的範疇~)
攔車是第一步,叫警察是第二步!!
那為什麼說要叫警察他們就跑了呢?
時間? 不 他們穿這麼帥 騎這麼好的車 出來運動休閒 會怕耽誤到時間 不太可能
放你一馬? 不 他們會攔人車 又吵起來了 還放你一馬?

所以超車中的路權怎麼算?

那是不是 雙黃線 大家都要慢慢跟在單車後面
北宜主要的交通幹道
那你應該去跟那些公會反應一下
叫他們不要走那條
還有跟那些飄仔說不要走那條
反正單車跑北宜 不是休閒運動 難道會是交通?
所以以後跑北宜 後車 通通應該跟在單車後面才正確?
那面子也太大了
有正事要做 卻要跟在你們出來休閒運動後面 慢慢開
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這然這麼逃避,那我貼出來好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3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請問影片當中,哪一秒不在外側車道的右側行駛??

還是說你的右側是要騎在車道旁邊的水溝蓋或車道線上~

一開始先說外側車道不能行駛自行車,現在又說未靠右側路邊行駛!
要不要再打一次電話問一下甚麼叫右側路邊!! 要離車道左線幾公尺、右線幾公尺~



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明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章都有規範行人作為....
連看都不看說什麼看不懂
還以為你是理性可溝通的存在


1.所以慢車行為沒被規範??你的無敵論從何而來?

2.第幾項的第幾款都講不清楚,你怎麼跟人溝通?


katana057 wrote:
所以他們攔車的方式是讓人停路中間? (妨礙交通還是交通違規的範疇~)
攔車是第一步,叫警察是第二步!!
那為什麼說要叫警察他們就跑了呢?
時間? 不 他們穿這麼帥 騎這麼好的車 出來運動休閒 會怕耽誤到時間 不太可能
放你一馬? 不 他們會攔人車 又吵起來了 還放你一馬?


一般這種情況,叫警察來是雙方都要開罰單。

騎士就兩張了~汽車只有一張!


另外~
影片一開始內側車道有汽車切換車道超車,為何他沒事,比照一下法規跟當事汽車駕駛的行車紀錄器!

katana057 wrote:
所以超車中的路權怎麼算?

"合法"超車來繼受前車路權!!


katana057 wrote:
那是不是 雙黃線 大家都要慢慢跟在單車後面
北宜主要的交通幹道
那你應該去跟那些公會反應一下
叫他們不要走那條
還有跟那些飄仔說不要走那條
反正單車跑北宜 不是休閒運動 難道會是交通?
所以以後跑北宜 後車 通通應該跟在單車後面才正確?
那面子也太大了
有正事要做 卻要跟在你們出來休閒運動後面 慢慢開


看路況,又不是每一段都是雙黃線!!

何謂正事??

職業駕駛通常會被要求比一般駕駛更高的注意義務!! 肇事上法院更吃虧~

rx9904 wrote:
我做得到、很多人也做得到,而"你"做不到是你有問題還是其他人有問題??

我只能祝福你別出事,否則上法院你又要喊司法不公~




你做得到????????????????????

這裡 01 不知有沒有人認識這位仁兄的??

在日常生活中. 他會做到他 所說的/所認為的 法令規章.

二. 他騎單車/騎機車/開車都有依照他主張的說法. 同車道超車. 有先經前車同意或允許嗎??

三. 他騎單車/騎機車/開車都有依照他主張的說法. 超越同車道前方車輛. 都會變換車道嗎??

有他的朋友可以出來證明一下嗎?. 這是要頒錦旗獎狀的!!

rx9904 wrote:
請問影片當中,哪一秒不在外側車道的右側行駛??

還是說你的右側是要騎在車道旁邊的水溝蓋或車道線上~

一開始先說外側車道不能行駛自行車,現在又說未靠右側路邊行駛!
要不要打一次電話問一下甚麼叫右側路邊!! 要離車道左線幾公尺、右線幾公尺~

大概是11秒~12秒,22秒~1:24秒左右
至於一開始我主張不能騎是因為右側有劃設自行車道
經詢問才知道該標線為額外開放自行車騎乘
打完電話我甚至有發文修改我對於必須騎在自行車道上的看法
當時你也二度詢問過我,我也一一做了回覆
現在你又拿出來問
不知道是惱羞成怒還是不可理喻的無法溝通

rx9904 wrote:
1.所以慢車行為沒被規範??你的無敵論從何而來?

2.第幾項的第幾款都講不清楚,你怎麼跟人溝通?

1.自行車在一般道路上超車除須左側超車外沒被規範
你覺得有其他規範請列出來

2.我都把法條直接指出來了,不要再逃避了
我只是個沒學歷的鄉下人
硬要我講幾條幾款的專業術語我不行
但是我都把法條指出來你還能當沒看到的問我幾條幾款
到底是誰不能溝通

rx9904 wrote:
另外~
影片一開始內側車道有汽車切換車道超車,為何他沒事,比照一下法規跟當事汽車駕駛的行車紀錄器!

標準的"那邊那麼多人也XXX,為什麼只抓我一個"
(XXX請自行代換路邊停車,紅燈右轉,沒戴安全帽.....等)

不過該車為右轉提前變換車道看不出他為什麼有事?
還是說他應該停車叫囂再離去才是正確的用路方式?
看不懂

pcian wrote:
講那麼多幹什麼?

到底那2個人肉搜出來沒有?..(恕刪)

聽說友站已經有人搜出來了~~~~好像已經準備好好用喇叭提醒他們了!!!
在mobile 01,說些無關痛癢的話就行了, 咱不能不留個心眼,以免禍從口出....
一件簡單的事情
在這裡看起來
卻是那麼的不簡單
有沒有人把腳踏車變換車道的角度算進去進去
還有腳踏車變換車道的時侯
車主回頭的角度是多少

“前方遇到有汽車違停的時候“

有沒有保持足夠的距離即時做變換車道的準備

啊不就好棒棒 wrote:
一件簡單的事情在這...(恕刪)


已經講不完啦XD
已打算哪天來去汽車鈑完整發文

說明我們單車族這樣合情合理
不違反交通法規
所以請所有駕駛們以後 看到請兩短聲喇叭提醒我們要超車
不然都不顧慮到我的們安全!!!

以後被叭 我也甘願 ...
rx9904 wrote:
看路況,又不是每一段都是雙黃線!!

何謂正事??

職業駕駛通常會被要求比一般駕駛更高的注意義務!! 肇事上法院更吃虧~


恩 每一段雙黃線 都遇到呢?

rx9904 wrote:
"合法"超車來繼受前車路權!!

所以超車中都算前車?
我原本跟我正前方的保持安全距離
沒想到右前方的會在這時切更多的距離出來

rx9904 wrote:
一般這種情況,叫警察來是雙方都要開罰單。

騎士就兩張了~汽車只有一張!


恩... 我是汽車駕駛我寧願被開單
都已經吵成這樣了 一起來被開阿
槓麻跑

還有影片跟內車道超車的八杆子打不著關係
他從內車道超車是為了超影片中駕駛的車
不是為了超單車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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