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上武嶺的UBIKE,以單車客而言,其耐心與毅力方面,我個人是給予肯定的。(個人言論,不代表大眾)


kind regards wrote:
道德觀...公德心....(恕刪)



klmer19104 wrote:

又是一種有錢就是大爺的心態

這跟先打你兩巴掌 然後再來說道歉 依樣意思

我有道歉喔 我要賠償喔 所以沒有惡意和破壞的問題


那每天都租來通勤的人 造成的損耗超過一般人
是否也該罵一罵了?
反正付多少錢不重要 有損耗就該死?

另外 開汽車超過大眾平均里程的人
你是不是認為他們是更嚴重的惡意破壞?


怨念聚合體 wrote:
UBIKE公司根本沒跟他追討
他不過說說而已,是賠了什麼?
而且他那個聲明根本就不是想賠,而是反嗆
就連上次雙北那趟踩壞踏板他也沒有賠過


所以
連UBIKE都認為那幾十塊錢微不足道懶的拿了
你們是在HIGH什麼


另外
我十分好奇你們平常騎UBIKE都用啥速度?
我想評論一下你們的"道德家教"
這位大哥您誤會了...我的意思是說...你用UBIKE騎不上平等里...

累都累死了

何來風潮?

你可以UBIKE騎 平等里-冷水坑-二子坪-助航站 看看

再來談談會不會造成風潮

正常人騎不上冷水坑的 ^^


------

你用你的公路車騎哪...有什麼新奇?






怨念聚合體 wrote:
不是只有平地的鋪裝路才稱為公路

我自己的車愛怎麼騎所有耗損都是我自己負擔,並沒有損害到誰
他把公共腳踏車拿去惡整,損害的則是公眾利益
尤其這種惡整方式若引起風潮,損害將有可能非常嚴重
starcraft107140 wrote:
這位大哥您誤會了.....(恕刪)

永遠不要低估別人的實力
我看不出來他哪裡有錯耶
規定並沒有寫不能騎出台北
他也是在鋪裝道路騎乘沒有錯
他也沒有不當使用UBIKE
還是大家認為騎上武嶺就是不當使用?
所以騎山路就算不當使用嗎?
還是說大家有看到他拿去騎林道?他有拿去當特技腳踏車玩?
所以騎到中社風櫃嘴冷水坑陽明山貓空是不是也都該被禁止?
還有剎車塊不就是個消耗品嗎
那如果我要租借一台UBIKE,該租賃公司是否要給我一份證明提出先前這部車使用的檢查報告?
然後我付的租金還能夠使用多少"份量"的消耗品?
然後騎完以後我再提出另外一份文件證明這台車的BB沒有損壞,踏板也保養得非常好,剎車塊也沒有磨完?

再者,他已經說了他也有付費使用,有損壞也願意賠償
至於到底有沒有賠償那是租賃公司和他個人的事
他有說他想紅所以故意這樣上新聞的嗎?
各位正義的鄉民
我只是不了解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就這件"沒有被規定在規定裡"的小事,就可以讓各位拿出高道德標準去批判去公幹他
那我想這個社會是不是太病態了?

邪惡香蕉 wrote:
我看不出來他哪裡有錯...(恕刪)

+1
一些鄉民只會滿口仁義道德、打打嘴砲,有幾個有過在一天內騎超過10H的,更不用說山路了,
哪種最後幾小時對毅力及意志力的摧毀,沒嘗試過的人無法了解,
所以我個人對他非常敬佩。
酸民們,不要因為自己體能做不到就酸言酸語,拿著道德的高帽子亂扣人。
照鄉民的邏輯
胖子或孕婦搭公車都算沒公德心
車錢不算數又耗損公車嘛!
如果是搭小巴上竹仔湖就更糟了
簡直是沒道德沒公德到極點
對不對啊

もしもし原宿 wrote:
胖子或孕婦搭公車都算沒公德心

或許他們根本羨慕人家騎上武嶺
看看這副得性最後只有靠嘴巴摟

もしもし原宿 wrote:
照鄉民的邏輯胖子或孕...(恕刪)

胖子跟孕婦如果把椅子坐爆了
可能很尶尬,但還不算是有什麼行為瑕疵
但如果明知道噸位大到可以破壞椅子
還坐下去,
這跟成年人去公園玩幼兒玩具把它壓垮
或是成人跑去小學籃球場灌籃
是差不多的行為。
都是公共設施也供大眾利用
當然也沒犯法但這行為•••
U-bike是專供大眾短程通勤的運輸工具,不是給你挑戰極限的,自以為屌的騎車上山打卡衝人氣時,真正有需要的人就會借不到車。

不是什麼東西都要法律規定,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還是只要不抵觸法律就行?!

所以就可以~

1.在麥當勞點一份餐拿一大堆蕃茄醬餐巾紙(以前自助取用時)。

2.公共電話準備一桶零錢講八個小時

3.大眾運輸看到長者孕婦不讓座

4.用圖書館網路及電腦玩fb遊戲

5.在人擠人的夜市抽菸

6.捷運客運高鐵上,超大聲講手機

7.在電影院邊吃蒜味拉麵邊摳腳皮

8.在公共廁所拉超臭的屎,而且不沖水。

9.帶狗去餐廳吃飯,且讓牠坐人的位置。

10.三兩好友在騎樓並排慢慢行走兼聊天,擋住後方行人。

以上應該都無法可管。
但,
這就是沒公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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