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benno wrote:
不過就是騎車,有必要...(恕刪)
騎引道的人,頂多是危害交通法~~???
酒駕~~沒撞死人也無所謂了嗎?不過就是違反法規嘛~
闖紅燈~沒撞死人也無所謂了嗎?不過就是違反法規嘛~
偏偏很多事故就是這樣來的
無所謂~換來的是別人寶貴的生命阿!!
希望您不要遇到了才知道"規定"的意義~
pill wrote:
et7899 wrote:
您放心好了~如果他吐檳榔汁會影響到我的生命安全~~我一定會輸贏的...(恕刪)
不遵守河濱引道標示,被你唾棄,叫做『不守規矩』
『影響到我的生命安全~~我一定會輸贏的』,你似乎忘了國家還有法律吧!
這就是你所謂的守規矩嗎?
還是你只是想守自己所以為的規矩?
et7899 wrote:
卻沒發現事情的根源是什麼?
我們該怎樣教育下一代?...(恕刪)
以暴制暴,是你想教小孩子的方式嗎??
恕刪)
他是可以依法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