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Style wrote:
你要把安全裝備被看成雨靴我只能說你要嘜是無敵大鏡視
...(恕刪)
車褲也是有保護到LP安全的人身部品,您能把車褲說成泳褲,就無法忍受別人說車靴是雨靴,是自我感覺良好呢?還是小家子氣?再則,簡單的說明也能錯字,這智商還真是屬於特別生物層級.
stanStyle wrote:
繳的比鐵馬多太多了好...(恕刪)
在目前現行法律中自行車還不用繳稅,事實就是事實,對這點進行批判也只是空談瞎掰,有法我繳,無法就請不要再屁了.
stanStyle wrote:
請你們這些一般所謂的"泳褲正義魔人族"還是對這事件做回應吧...(恕刪)
開版大的影片看了許多次,也只看到頭包毛巾的單車騎士在做危險動作,而從您的第202篇發言開始到現在,也沒見您針對影片中的過程做任何譴責或批判,只講單車倂排,搞不清楚主題方向,果然還是特別層級.
stanStyle wrote:
最好你的雨靴有滑塊啦...但是人人都稱車褲就像是在穿泳褲...(恕刪)
我家的雨靴沒有那些豪華的配備,因為只是黑色的工程用雨靴,不是您用的車靴.
騎自行車的資歷上少您幾年,但也沒聽過車隊中或是偶遇聊天的車友將車褲稱為泳褲,周遭沒騎車的家人朋友也沒,請不要把人人都拉扯去您自我感覺良好的世界中.
回歸正題,在LCU493大及RMFISH2大的告知下,該案已由警方處理並進入督察室,還請繼續追蹤,影片中的危險作為是需要糾正及合理的法律裁罰,也期待此案例能將某些歪風導回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