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的單車族要注意了 除了要戴安全帽 單車強制加裝前後車燈車鈴 違者罰180元

怎麼沒統計行人車禍有多少?立法叫行人裝前後燈和人鈴啦!

明明喊借過就比按鈴鐺安全,幹嘛硬要我裝車鈴噹路人?
44th wrote:
你是看不懂中文喔?"...我根本不想理你!要不要依法行事,隨你的便。
(恕刪)


大哥
如果講不出個理由就不要烙出這樣的話,
只是給人笑話而已.

更突顯這只是一個亂七八糟的法規.
沒有理由. 不依法就等著吃罰單.

那幾個立委大家千萬別忘了他們的名字...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整個最白癡的規定應該是鈴噹了吧!

這東西不會用的人就是不會用,
強制裝了只是浪費而已,

不會按的人.. 還是不會按...不是嗎?
更不要說緊急的時候還刻意去按那個?

無言. 不知道那些X腦是怎麼想的.
我常在月光下出沒, 而且,我每個月錢都花光, 故名-月光光騎士
這感覺好像是兒童玩具車和淑女車或通勤車的規格,

鈴鐺的爭議應該最大,車燈次之。

有狀況我們都用嘴巴喊,好像也不比鈴鐺小聲。

白天騎車好像也用不到燈,晚上是一定要用的;

搞不好下一步還要:道路不准用光頭胎,以免增加煞車距離等規定發生。

是講好玩的吧!
代表有在做事 ..

之前「時速 10 KM/H」的規定,後來好像沒下文了 .....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在大樓外徘徊好一陣子, 看了許多的筆戰, 那過年前也來幫蓋吧!
往下看之前, 先說明兩件事, 希望看官能了解我的立場。

首先, 我不贊成"立法要求腳踏車加裝任何其他的配件"。理由很簡單, 要不要裝什麼是我的自由。
第二, 什麼叫外部性*(externality)?
Externality causes incidental effects to others not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activities and no corresponding compensation is provided to or paid by those who generate the externality.

Economics: Principles and Policy. W. Baumol and A. Blinder. 2003**

簡單來說就是, 我幹了某件事卻影響到不相干的人。好的外部性(beneficial externality), 我家門前種滿了賞心悅目的盆栽, 讓路人都心曠神怡, 但是他們沒有, 也不用付錢給我。不好的外部性(detremental externality), 二手菸, 應該不用多解釋吧!

政府制定法律其中一項目的是"解決外部性的問題"; 這當然是指不好的外部性。所以, 沒戴安全帽(^1)這件事基本並不會對其他不是騎士的人造成影響, 立法強制配戴安全帽的考量應該不是基於外部性, 而是希望騎士能多一分保護 (就是"我是為你好啊!!")。至於燈光和鈴鐺, 燈光是必要的, 但鈴鐺就免了。我一直維持慣有的立場, 燈光主要不是為了照亮大地, 是要讓別人知道有人/東西在那裡(^2)。鈴鐺... 就像前面很多人提過的, 用喊的比較快, 而且也更為明顯、明確(^3)。

另一方面, "責任"很重要!! 命是你自己的、小孩也是你自己的, 我們都有責任照顧好自己。命也是別人的, 小孩也是別人的, 我們不應侵犯他人生命財產。溫良恭謙讓, 日三省吾身。做不到, 那就別怪別人訂規矩。(雖然訂規矩的人也...&#^%@€)

我不贊成立法這個方式, 但我也不會舉反對牌, 畢竟此法一出, 不想戴帽裝東西的人會想其他的辦法; 沒有人會因為不騎腳踏車就掛在那邊。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如果政府一直用汽車的思維來看速可達和腳踏車, 那社會就不會以兩輪車為核心發展。再多的無車日、"對地球好一點"都只會是休閒娛樂罷了...

最後, 政府高官你們可以再混一點, 基礎建設是你們的責任, 不要每次都說是我們不小心。
---
* 維基上關於外部性的條目, 看前言的部分應該就夠了...
Externality
外部性
** Baumol 和 Blinder 是誰? 請自己看維基上對兩位大師的介紹...
Baumol
Blinder
^1 安全帽/帶/氣囊/... 都沒有safety 這個字。這是一般人對安全的迷思。
^2 這或許是歐洲車到了美國都得貼上四塊貼布的原因之一。看看可憐的astra...

^3 如果我"戴" BELL, 這樣算兩種都有嗎? (可惜我的是NTD700的賊安特, 囧...)
標準配備!讚成, 只是車鈴有沒有好看一點的呀?!
⛔ 謾罵一律搜證,如有提告、你會收到 ⛔
果然很淺的見解:「一切自家以外法律皆可限制,標準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別人想要精緻化立法理由,爾卻一直繞在自己的想法出不來。
不過也算一個台灣人的想法吧
44th wrote:
個人淺見,你要在自家...(恕刪)
"喊話比車鈴更有用"這說法,總覺得是種詭辯.

1.先不說是否人人都中氣那麼足,光是路上一堆人用口罩,頭巾遮臉,
要喊恐怕也喊不出多大聲.

2.車鈴很好辨認,聽到聲音就知道是自行車來了.

用喊的,誰知道來的是路人還是車子?

峰玲 wrote:
哀... 還正義魔人...(恕刪)

這個政府好像把人民當傻瓜?
照這種理論因為很多汽車車禍會死人
所以以後政府官員搭汽車出門應該要戴安全帽,以免萬一出車禍毀容頭部受傷
這種自己身體及財產權的事情很會管
可是像之前住宅區禁止唱卡拉OK的法案又不會過(被吵過的人都知道那種魔音傳腦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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