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姪女自摔,對向自摔騎士說她過失傷害??(4/18更新)


hoorhuang wrote:
這個對比也太跳ton...(恕刪)


會嗎?
首先,原PO並沒有要大家公評,所以沒有選邊站,跟需要決斷的部分。
第二,同樣真相不明,目前僅能從原PO的文章裡面理出蛛絲馬跡。我想沒有人會不知道每個人在敘述事情的時候,有意無意之間,會對內容帶有對自己有利的預設立場,但是那不見得不是事實。
第三,綜合以上兩點,原PO也只是想了解,這件事情該如何處理。或許他文中有敘述暗示自己覺得對方是想坑人,但是那又如何?只是要個建議,又不是網路法庭,一直選邊站選邊站,這Tone跳得不遠嗎?

而在"真相不清"、"有罪推斷"跟"否定供詞"上,跟江國慶案的情況還滿像的。
我比較想看新聞是怎樣報的

有時候或許只是小事

但是有些網路上的言論

總是會引起記者關注並放大

網路上有新聞嗎?
真的是這樣...
好心幫忙卻變成被污賴...
看到路上發生事故...
我也不敢靠近...
我只會幫忙打電話...
不然被咬一口...
有理說不清...
好心熱心的人越來越少...
Bryan2005 wrote:
會嗎?
首先,原PO並沒有要大家公評,所以沒有選邊站,跟需要決斷的部分。
第二,同樣真相不明,目前僅能從原PO的文章裡面理出蛛絲馬跡。我想沒有人會不知道每個人在敘述事情的時候,有意無意之間,會對內容帶有對自己有利的預設立場,但是那不見得不是事實。

之所以一直強調立場,是欲提醒樓主必須釐清事實跟立場是不同的
「晚上八點+路燈+沒車頭燈」是事實,「天色陰暗、視線不清」或「路燈亮度足以清晰照明」是立場
「對方摔倒距離2公尺」是事實,「還有2公尺,對方反應過度」或「僅剩2公尺,差點撞到小孩」是立場

樓主立場非常鮮明
但是不同輿論、不同媒體、甚至不同法官,針對同一事實都可能採取不同立場判斷

如果僅一自己立場為唯一真理
事件發展如預期固然開心,但若不如預期,心涼事小,荷包失血事大
相反地,若能就各事實以不同立場沙盤推演,才比較可能從中找到最有利的方法處理這事件

我想每個樓友包括我都沒有要成為網路法庭的想法
不論是從正面立場提供意見、從負面立場提供意見、或意圖跳脫立場提醒事實與立場釐清的重要性
其目的都是為了回應樓主的求救所做的嘗試跟努力
似乎小妹妹的家人與對方的互動主要是以電話連絡,彼此面對面
溝通的次數很少.

急剎飛摔的起因為何另論,但"飛摔"是事實.

這種摔法骨折都大有可能,更別說只是輕微扭傷挫傷,有時第一時間
就醫感覺沒事,第二天才傷處腫痛發炎也有可能.

手機外殼摔裂,也是"損壞".

一般鋁車鋼管車摔一下,車主都會心痛半天,更別說萬一是碳纖車.


拉拉雜雜說一堆,只是想提醒小妹妹的家人與其憑空腦補對方是惡
人,存心詐財,不如親自前往探視弄清對方所言真偽.

至少就診單據,手機損壞情形,自行車廠牌材質及損壞,當事人職業
收入,因傷之工作損失...這些要探訪明白,面對面好好談解決之道.

不然光憑腦補,隔空放話,除了讓雙方火氣更大之外有什麼用.

三腳阿喵 wrote:
似乎小妹妹的家人與對...(恕刪)


噗!不是小妹妹的媽帶禮去醫院探視~才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喔!樓主刪主文了!!...
不過對方似在新聞上有說算了~~不知道能不能copy到這帶子
也許也算一種保護唷!
Blue_DDT wrote:
不過對方似在新聞上有說算了~~...(恕刪)

我記得接受訪問他是說:只想索取2-3千的費用而已,若拿不到也可以算了.


terry1122 wrote:

--->>法官開的價格應該比較合理啦~但遇到恐龍我就不知道了(純我個人的想法)

左鄰右舍都認識,以後還要出門見人,,要是我當然趕快和解,為自己留下一個好名聲
(前題是去醫院驗不出什麼東西),,,(純我個人的想法) ...(恕刪)


好名聲....???

你撞傷人...法院判你賠了點錢

你撞傷人...去調解後賠了點錢
有差嗎?沒差啦.....就算車禍撞死人我也覺得沒差...
又不是故意的...

調解是...
我損失多少..車修2萬,手機修1萬,人傷5萬...你要賠我8萬
法院是..
我求償8萬..法官認為責任比1:1..雙方都有過失...
所以你只要賠4萬...
有差吧...

法官...是有些恐龍
調解...糟糕的更多...
都會說..對方損失這麼多了..你也該賠一下...要不然上法院很麻煩.....

調解會委員的素質...不見得會有多好....當然..也有不錯的...
所以..一發現調解委員不良...就直接要求對方訴訟了...
再調解也沒用....
Blue_DDT wrote:
噗!不是小妹妹的媽帶禮去醫院探視~才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恕刪)

所以才說真正面對面溝通的次數很少.

樓主原文應該是帶小妹妹到對方家拜訪,而非醫院,就算如此然後呢?

對方活蹦亂跳,有傷沒傷,是否真的有妨礙上班工作,小妹妹媽說不出.
其他損壞物品手機,自行車...也只能形容手機還能打電話,車只是原地摔倒.
對方要求賠償多少,也說不出所以然來.

膝蓋腫痛瘀血之類輕傷,住院看健保沒多少錢,手機能打,換殼不貴,自行車只要
不是碳纖有傷沒傷隨人說,就嚴重不到那去.

好好談,就算是詐財也有大貪與佔小便宜的分別,何必連要賠多少都搞不清就把
事情愈鬧愈大.



------------
話說從前騎自行車肌肉拉傷,醫師開消炎+肌肉鬆弛,當天吃當天見效,照樣休息
在家活蹦亂跳.

這種事那是只見個面,眉頭一皺就知道案情不單純.

三腳阿喵 wrote:
所以才說真正面對面溝通的次數很少.

樓主原文應該是帶小妹妹到對方家拜訪,而非醫院,就算如此然後呢?

對方活蹦亂跳,有傷沒傷,是否真的有妨礙上班工作,小妹妹媽說不出.
其他損壞物品手機,自行車...也只能形容手機還能打電話,車只是原地摔倒.
對方要求賠償多少,也說不出所以然來.

膝蓋腫痛瘀血之類輕傷,住院看健保沒多少錢,手機能打,換殼不貴,自行車只要
不是碳纖有傷沒傷隨人說,就嚴重不到那去.

好好談,就算是詐財也有大貪與佔小便宜的分別,何必連要賠多少都搞不清就把
事情愈鬧愈大.



------------
話說從前騎自行車肌肉拉傷,醫師開消炎+肌肉鬆弛,當天吃當天見效,照樣休息
在家活蹦亂跳.

這種事那是只見個面,眉頭一皺就知道案情不單純.(恕刪)


第一,
鬧不鬧大不是我們決定的
我只是上網問一下大家的建議
不描述過程,大家要如何了解?
可能是警察洩漏當事人資料給記者,我們也是受害者
現在變成是我們的錯了?

第二,
若是如同記者採訪到的,對方僅僅要求些修繕費及健保掛號費
那為何不直接明講?
不論是探視或電話中,都沒有提及希望我們如何處理
只說「我是可以告你們過失傷害的」並要求寫和解書
和解書要寫甚麼也沒說?

第三,
請對方按程序來並沒有錯,這也是大多數人建議的
不是我們不好好談
看我嫂子跟小朋友在家害怕到不敢接電話,就知道對方的口氣如何了
將心比心,今天如果是你家小朋友遇到這種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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