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天大地大我最大,她錯的離譜我想不用說明~

但,機車騎士....真的何其無辜~?
你可以說他缺乏防衛駕駛觀念~
但若要扯到本次車禍肇責比率,真的挺悲哀的~

近因原則,這道理不能不先釐清,如果要如此牽扯,那有的揮了~
我可以認為那台汽車有錯,因為他開太慢窩在那邊當路障,阻擋了自行車與機車騎士的視線導致憾事發生~

....阿內剛丟~~無丟啦~

要討論這種事情,誰是肇事元兇一定要先說清楚,其他,只能說是巧合,但要硬剌賽就噁了~

syshiu wrote:
自行車天大地大我最...(恕刪)


機車騎士飆太快也是事實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顯然是逃不掉了......

責任歸屬我想應該 :

腳踏車 90%
機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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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hiu wrote:
阿內剛丟~~無丟啦~


我認為 是對向車道的問題 跟機車這邊的車道無關
對向車道 如果有車+開快車的話 自行車就不會想要橫跨馬路了 就不會發生車禍了

一切都是 對向車道 車子太少所造成的結果
用google map去推算機車速度的各位請省省力氣
誤差實在是太大了...
這麼短的距離和時間,一定要現場勘查才能算出來

(我個人是覺得機車超速超很大,但是到底多大...還是要現場丈量再計算才知道)

047771407 wrote:
1秒6公尺=1分鐘360公尺=1小時21600公尺=1小時21.6KM


有個參考數據就蠻好用的

每秒 25公尺,時速就是 90公里 (小學必定遇到的計算題)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千年之夢 wrote:
舞蹈老師?被這麼一撞不死也會留後遺症,機車車速也過快......(恕刪)


看他悠閒地騎著腳踏車闖紅燈穿越馬路的情況一點也感受不到緊急的狀態
反倒是機車騎士感覺起來比較像是要遲到了

不過不管趕還是不趕反正兩個一起報到

無關流行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機車超速超很大...(恕刪)


行政裁罰(超速部分)可以給予懲戒,但都不該影響到本案的民事或行事賠償部分~
不然就真的是瞎了~

甚至我認為自行車騎士應該要賠償機車騎士的損失,不論是財產或是人身部分~

法客 wrote:
機車騎士飆太快也是...(恕刪)


法客兄什麼風把你吹來這
我以為 台灣的交通法規只有一條

大車賠小車!!
活的賠死的!!
受輕傷的賠受重傷的!!

wesho wrote:
法客兄什麼風把你吹...(恕刪)


我到處飄的.......



不曉得這兩位傷者後續最後有沒有媒體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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