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法律或人權問題......其實本案很清楚也很明顯,謝女是主要案件關鍵人,也一定逃脫不了關係與被害人最熟,有認女糾紛,約被害人,被害人最後與謝女一起離開店(影像與其他店員等證據)謝女濕淋淋回到店,謝女有完整提款卡,存摺與印章,謝女有去盜領事實...等再再都證明謝女是兇嫌之一我的問題是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謝女能逃的過嗎?不能逼問謝女嗎?這種詭詐狡辯的兇嫌,真希望有古時嚴刑烤打伺候,因為她"絕對"不無辜!(沒有屈打成召問題,只有吐不吐實問題)謝女也"絕對"知道真相,有需要為一個人渣,浪費那麼多社會資源嗎?(她應該不適用人權了)
kegabu wrote:問個法律或人權問題....(恕刪) 小弟在八里當阿爽的時候,撈過幾具阿飄.基本上,撈起來,自然姿勢都是腳開開的,泡久了,硬掉,你想合,也合不起來.我看老先生的照片,雙腳是交疊的,新聞又說是死後落水,代表,當時存放屍體是地方是否相當狹窄???
ccckai wrote:嚴刑逼供?你也太好笑...(恕刪) 她絕對不無辜!即使提款卡,存摺與印章是撿到的,在被害人已失蹤被棄屍,她怎麼還跑去提款?不熟識被害人的人都不會這麼做了,何況她?還不趕快跟警察聯絡提供線索?為這種人渣,浪費社會成本(花那麼多檢警,還不見得找的到),真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