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我看到這篇文的解讀本來大家都希望店家經營的手法可以更完善自稱店家的人也說會改變後來又莫名的寄存證信函給01這在我看來就是言行不一難怪大家會不滿而且~如果店家有確實開立發票人家也抓不到他小辮子只能說店家要玩法律大家也沒在怕的吧感覺店家真的很不會作生意最後再表支持~
請問ddcatt這位大大,你有從頭看到尾嗎?有從標題未改前開始注意嗎?事情發展成這樣並不是我們樂見的!說的和做都不一樣!你能接受嗎?另外發票的事,大家本來並不是這麼在意,但既然這麼愛計較!那我把我該有的權力提出來!好像也不是太過分的事!
依法論法是沒錯沒開發票是違法至於此次消費糾紛到底誰是誰非請上法院爭執,大家在網路上公審此店長並且已認定一方不對,是否不當請斟酌,言論自由是民主,但言詞暴力是不理性,大家將心比心,倘有一天你花了很多成本開店,有人在網路上散播對其不利之言論(不論真實與否),甚至影響其生意,你是否會生氣而反擊.最後給那位老闆一個建議,和氣生財,希望雙方能互退一步,事情到此為止.請大家冷靜,不要趕盡殺絕.給人一條路走.
skyline5466 wrote:依我看到這篇文的解讀...(恕刪) 沒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車店沒開立統一發票是事實.去檢舉也是完全合法.要說大家趕盡殺絕,不如說老闆應該要先檢討自己.p.s.那台北某知名的達x西,我是不是也該去檢舉他漏開發票了...目前暫時算了,看在我另一個車店朋友的面子上.
tasco16 wrote:在便利商店買10元的...(恕刪) 便利商店影印一張資料 2元,也都有開統一發票 消費者到車店購車、調整、維修...等,只要有對價關係,車店就應該要誠實開立發票,否則就是逃漏稅行為有"忘記"索取發票的,消費者也可以趕快回去要求商店補開發票除了可以做個誠實納稅的好國民外,還可以對獎,不然將發票捐給創世基金會也是功德一件如果店家推說營業稅已經報出去了無法補開,或是要在多收5%開發票的錢請告知店家 : 中華民國的消費稅是內含的,店家如果誠實自動補開發票,國稅局原則上是不會罰錢的如果店家不補開發票時,可到國稅局檢舉,如果被檢舉的話依情形會被列入黑名單,國稅局可能3不5時就會去調帳冊、查稅... ...漏開發票的部分還是得依法補開,同時店家還將會被課以數倍的罰款,而且檢舉人還會有獎金可領國稅局查稅會查的很勤快,可能也跟承辦人的可以分配一定比例的查緝獎金有關吧不想成為商店逃漏稅行為幫助犯者,請撥國稅局全國免費服務電話 : 0800-000-321
briancheng56 wrote:不會吧.....前幾...(恕刪) 如大大所言的是幾天前吧,事件發展至今也個把月了,老闆如果還沒覺悟把你的胎丟了,那我們也感受不到他的改變了(個人相信是會改變服務態度的).我也在那換過胎,我倒還寧願老闆幫我丟了或折幾十塊給我,也不用身上斜背了二條胎(背x狀)一路騎回家,一路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哩,亂丟臉的.....至於BIRDY所換下來的零件,個人覺得除了丟了應該還有別的用途吧....不過若我是開店做生意我也不能沒經客戶同意,而自己做決定吧......最後想說的是:老闆,加油~~~讓大家看見您真誠的轉變吧(我可不是指存證信函喔)
阿綸 wrote:請問ddcatt這位...(恕刪) 文章我是看完了,我的立場很簡單,就是支持消費者去向老闆爭取他應得的,零件被丟掉就去要回來,要不回來就談些補償,車子修不好看要怎麼處理,因為跑車店多次而浪費的時間精力,也都可以和老闆談條件,這部分只要於事有據,多數網友都會支持。但一篇論串發展至今,變成在公審一家店,我不認為這是正確的作法。
ddcatt wrote:文章我是看完了,我的...(恕刪) 零件被丟掉就去要回來,要不回來就談些補償,車子修不好看要怎麼處理,因為跑車店多次而浪費的時間精力,也都可以和老闆談條件,這部分只要於事有據,多數網友都會支持。這些事情在還沒有存證信函(電話告知事件)之前都是有再討論的,只是老闆有做回應嗎?是的~問題確實是偏離了但偏離的主因又是什麼?老闆發了存證信函給01表示將要採取某些的法律動作難道這些原本的受害者不要想辦法自保?你敢告我我就不敢告你?這是一般人最普遍的心態,沒有什麼不對,也是權益正所謂"攻擊就是最好的防守",不是嗎?公審一間店...01有很多這樣的文章嗎?了不起抱怨個幾篇文章,幾個人隨而附和,搞不好兩三頁就結束有如此壯大的文章嗎?不多吧...討論區目前19頁,瀏覽人次11萬次繼續這樣下去,老闆有做最好的處理嗎?沒有他沒上線看過嗎?有...有證據嗎?當然有您可以看他最後上線時間2008-03-17至少他目前為止,只想用激進的方式停止這個話題,但沒有任何處理版上各個車友所提出的報怨以及解決方式雙方各握有籌碼只是誰會先擦槍走火依我看會先走火的可能是01的車友除非老闆能夠快點處理目前的狀況至於怎麼做,應該是老闆最清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