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於美利達的道歉啟示


dinohsu wrote:



這是公益活動嗎...(恕刪)

該活動分為比賽與逍遙騎兩項
如果以比賽方面就不算公益活動
而比賽選手必須完全依照大會規定
逍遙騎當然是公益活動
民眾也必須遵守法律集會活動相關規定
若大會有錯誤
民主社會
理論上必須尋求正確管道申訴
而不是大家鼓譟起哄
才不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個人言論僅供參考
此外, 辦活動吃力不討好, 但目前我們繼續致力於健康單車活動推廣的計劃並無改變~~~~

以上這句話敢說要負責歐~

一家那麼大的企業~外銷歐洲~

啥叫辦活動吃力不討好~

公司企劃部都死光了嗎?

一個活動~rundown流程統合力不足~怪東怪西~

少打這句話不就沒事了~

辦活動打口碑~已經讓你們賺到形象了~還吃力不討好勒~

不要辦阿~

貴公司企劃部該要反省~
沒力踏繼上次令人噴飯的"小折聲明"之後~
又再推出一搞笑力作~
掌聲鼓勵鼓勵~~~~
marsdesign wrote:
一、活動目的:.....略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委會、交通部觀光局、宜蘭縣政府、宜蘭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宜蘭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

四、贊助單位:美利達自行車、悟饕池上飯包、台灣人壽、金車(股)有限公司、新月廣場、瑞穗鮮乳雪糕、統一豆漿
五、協辦單位:林建榮立委辦公室、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羅東鎮公所、三星鄉公所、冬山鄉公所、大同鄉公所、悟樂達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精誠輪業有限公司、驊采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單車身活、單車誌、樂活單車、鐵馬拜客
...(恕刪)


怎麼沒人再罵這兩個單位阿~~

我覺得要罵ok,可是砲口要對準做錯事的人,而不是沾到一點好處,大家就指向他,

這樣對他們來講很不公平....先搞清楚誰是主事者吧!!!

沒事,大家繼續~~~~
My blog:http://tw.myblog.yahoo.com/ponen86

ponen86 wrote:


怎麼沒人再罵這兩...(恕刪)


沒錯該道歉的沒出來
出來的又說的很官方說法
感覺不到誠意

搬椅子坐先....
看了電視播出後,哇,原來車友好厲害哦,人家那總幹事,站在面前默默的,還被小推了一下,有事大家小聲商量,退款或送贈品都沒關係,但真的讓人誤以為騎個單車好兇哦(但我看起來好像在演戲一樣),現在我看見陌生車友,敬而遠之,那天利害到,翻臉跟翻書一樣,還有人白目約騎,思春也不是這樣思春(現在單車風行小心自身安全),電視上那位自稱總幹事,應該不是姓李,也不是姓陳,這只是第一時間的觀感,找對人發火,才是勇者的表現,看到最後,真的感覺這個縣的會有吃很大的嫌魚,全額退費,外加免費在辦一埸,不過我在怎麼樣也不會去讓費時間的,
通常政府辦的活動
真正出錢的就是那個不知幹什麼的單位
至於主辦單位,不會有這東西
掛名的單位通通是被分派工作
反正長官交辦,只能做不能批評
除非哪個笨蛋自願出來主導
然後大家把工作全推到你身上
成功共享,失敗自己扛
讚助單位,其實送個吃吃喝喝的東西都可以掛上名字
ponen86 wrote:
怎麼沒人再罵這兩個單...(恕刪)


很簡單!

這文是哪個單位來po道歉啟示就轟誰~

就這樣.....................

道歉就表示認錯~

而認錯的內容~文意不對~不洽當~也需要公幹~

也就是道歉文文筆不通暢~會被人抓小毛病~

這很明顯就是做到流汗嫌到流爛........................

並不是所謂要認對單位來幹~

我們都知道哪個單位的錯~

只是.................螢幕前面的比較近~

鍵盤好下手~

因此~

就給它幹了~



如該單位有被幹到莫明奇妙~請自行找地方發洩~
我沒參加這次活動
看新聞提到便當問題,我覺得很離譜..(以下提到便當跟人數可能有錯)
新聞說報名800人,便當只準備500人份...主辦單位沒想到能完成的這多
主辦單位太小看人了~~以我個人便當要吃2個才覺得飽耶!!!


還有~新聞里那位胖大哥,凶狠模樣實在,當然知道事出有因,也不用這樣吧
小弟是覺得
那八百五十元
就是包含了便當的錢吔

也就是收了多少份的報名費
就該準備多少份便當和補給品吔

拿了錢 不給便當
這實在是很過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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