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沙崙油庫門口被狗追還被中油員工"酸"

wantrv+01 wrote:
主人不認狗........(恕刪)


主人不認更好

就把狗帶回家

如果是有品種的就賺到了
天翔 wrote:
既然狗主人不管~我替...(恕刪)


請去查查社會秩序維護法

01應該是高水準的論壇
不是鼓吹到處犯法的地方

板規第八條訂定

發言若有損及本網站利益,或涉及攻擊、侮辱、影射或其他損及社會善良風俗、社會正義、國家安全之言論,版主將逕行移除。

BB槍玩具就是玩具
不要輕易又隨意且不明法理的將其視之為武器而使用之;因為濫用玩具槍得負刑事之責任

"合法"自衛的東西很多

搜尋引擎是很好用的
如果我被狗追,我想隨身攜帶達聞西發明的"要你命三千"來自保ok嗎?

引用劇中聞西的台詞
:[費盡一生精力.將十種殺人武器聚集在一起.超級武器霸王.要你命三千!西瓜刀!毒藥!火藥!硫酸!單車鍊!手槍!手榴彈!殺蟲劑!每一樣都是能獨當一面的殺人武器!現在聚在一起.看你怕不怕!]


..........................好啦!不要太認真啦!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衛道人士們可以輕鬆一點
怕冷企鵝 wrote:
請去查查社會秩序維護...(恕刪)

搜尋引擎真的好用
來段維基百科「緊急避難權」
緊急避難是指為了使本人或他人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損害另外的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急迫之緊急危難而除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除刑法外,根據民法第一百五十條第一項:「因避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亦可知,緊急避險可以作為犯罪的免責事由,但必須於合理範圍內為之。其與正當防衛、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
緊急避難有兩種情況:一為防禦性的緊急避難,係將發生急迫危險之物加以毀損,以避免危險,例如狂犬追逐,將該犬擊斃。二為攻擊性的緊急避難,係因避免急迫危險而損及與危險的發生無關之他人權利。例如為逃避水災而破門進入他人住居、司馬光兒時打破水缸救人的故事。由於緊急避難並非不法侵害,對於避難行為不得實施正當防衛。惟緊急避難的被害者,並無容忍侵害的義務,有認為得對之實施正當防衛一說。
大家參考一下

法院判賠不是可以申請由國家先行支付,然後政府機構再去找加害人要錢嗎?還是我記錯了~

我遇到這個,我會去弄來三隻獒犬,訓練後帶去養狗的那一家,咬完後一樣不承認狗是我家的~哈
不知道一般那種女性防身用的噴霧,
或是防身電擊棒對狗有沒有用,
狗要咬人就等於色狼要性侵一樣,要帶武器防身!
看到那小孩被咬成這樣,他這一輩子就這樣毀掉了,
真的令人氣憤!不要說75萬,750萬都不夠彌補他的一生....

有人用對付壞人用的防身工具來對付狗嗎?
不知道成效佳不佳,騎車還是帶著一些保護自己的武器好!
black19 wrote:
看到這篇就想到以前當兵的用槍守則(還是要領?忘了)第一條


看到黑影就開槍!!呵~

所以沒人牽的狗亂叫.先打再說.
不然被咬了.也不會有人承認.

話說.狗發瘋,和狼有差嗎...都是犬科說.

眼睛要盯著狗群緩慢退開是要告訴狗
"我不是來你找麻煩的但也不是好惹的"

從小家裡就有養狗...都是中大型犬
說句不好聽的
狗品是主人教出來的

以前我家的德國狼狗 父親自己訓練的
站是站 坐就是坐 陌生人來會叫
叫牠不准叫就會馬上停 不囉唆的
小2的時候我還可以騎在牠身上在巷子裡跑

我家是賞罰分明的
吃住給最好的 但是也要聽話和訓練
懶散就是死路一條....
不用給人家麻煩...
一棍打死....

要是那件小孩的新聞
我是認為沒顧好小孩...父母失職
狗主人沒管理好自己的狗....實屬混蛋
狗咬傷小孩....理應當場處死
法律是人定的
狗不適用
也僅僅適用於有時間等待清白和真相的人
未必成功..只能說是有機會....

自大多一點叫做臭..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隨便起來不是人~ 男人要有肚量也要能體諒,真萬不得已也要懂得原諒~--- 佛祖點化世人講究機緣,禪機一過,緣即
說到這個,筆者也有類似的經驗..........
有次出外維修設備,剛好二手提滿工具(重的咧,只能提不能"舉的程度呀)
從客戶那維修完後,反回停車處的路途上
剛好經過一家水泥預拌廠的大門(門口還蠻大的)
結果咧,也許是因為手上提著二大箱東西的關係
廠內的狗像發瘋似的一群從廠內衝出,直接往我方向衝過來(我在猜也許是以為我是賊)
在無計可施的狀況之下,在衝過來的那瞬間,直接用腳大力向上一踢
對帶頭的那支狗的下巴灌下去.......只見那支帶頭的.......
往後空翻了一圈後....嗚嚎的往回跑(連聲音都不一樣了)
其它見狀的狗也通通跟著帶頭的回去了............

先說好,筆者也是愛狗人士(我真的很喜歡狗,因為很忠誠)
...........不過,那時確實出在自衛的狀況下
臨時作的對應,因為再不出手,下一刻倒霉的就是我........
畢竟,已經衝到我用腳就可以踢到的範圍,而且是一瞬間的事........(眼睜睜的看他們一群衝來耶)
還好筆者很高壯...........不然可能會圍攻吧
之前家人在美國買過一種給跑步者驅狗用的產品 差不多一個拳頭大
是一種音頻發射器 大概在兩三公尺內能讓狗兒夾著尾巴速速離開
我試用過還不錯 但不見得全部有效 可能對重聽的狗沒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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