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4624 wrote:樓主也太自以為是了設速限可提醒願意遵守的人不怕死的要不要遵守隨便他什麼事都要政府作自己可以小心的事自己為什麼不作?把所有自行車道廢除就沒這麼多問題了 自以為是的是你吧你要不要看仔細一點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很久很久以前自行車道早就說要限速了吧??印象中很久以前就有寫要立法規定自行車道不得超過30km/hr馬路上不得超過15km/hr...整人喔...這樣的限速可能大家都要換小折才不會被罰...一堆冷氣房法條又要出現了!p.s 我也常被小折超車...
限你老母哩這種垃圾公務員,自己請這種爛包商搞出人命了,再來牽拖騎士超速況且往生的騎士經常騎那裏,對路況一定很熟悉當時可能只是用平常的速度騎過去,然後就碰的一聲摔死了試問他騎了那段那麼久都好好的,又怎麼會摔車呢...
擬定這條文的承辦人員真是冰雪聰明這樣子移動式提款機就挖不空了相信國庫稅收一定會大大增加tedjackyx wrote:印象中很久以前就有寫要立法規定自行車道不得超過30km/hr馬路上不得超過15km/hr..
joeljule wrote:http://udn...(恕刪) 限速?那有限高就有限低吧我倒很好奇上武嶺最低限速多少!(體力不夠腳力不夠的請下車牽車)政府缺錢缺很大~不是什麼東西死了人就要立法.走路都會摔死人了~那走路要限速嗎?先把電動機車的問題處理一下吧~~今天早上5點說看到一個老太太~逆向行駛了約500公尺..雖說早上沒車~~雙向道還逆行..正面被他A到的不曉得會怎麼判~~~重點是電動機車還沒車牌~~~PS:看了哪照片~挖成這樣應該要封路吧.施工單位的責任吧.幾年前圓山大飯店對面那邊不是封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