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大人給人民的愚人節禮物


karta2605504 wrote:
很奇怪自行車又不會發...(恕刪)


汽機車也不會自己煉油....

GAT-105E wrote:
應該強制規定要帶.....(恕刪)

非常同意,家父去年騎ubike在自行車道上被搶綠燈的計程車撞倒,頭部著地內出血後導致全身癱瘓至今。
我覺得罰則應該要再加上不得使用閃爍功能的頭燈,
有時候有人頭燈變打鳥燈就算了,
還一閃一閃的,讓瞳孔放大縮小放大縮小,
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karta2605504 wrote:
很奇怪自行車又不會發電就算有也是人力.應該裝燈優先貼反光條為輔助有反光條的應免罰.那突然沒電又買不到電池也罰太不人性了吧.在高雄有些汽車.機車晚上完全有配備故意不開燈的:夜行俠:一堆.不然就是打鳥燈都不見有罰的..那是不是以後行人也要配燈沒燈也罰.孩子在娘胎就要配燈才能出生是吧?好奇怪的法呦?


反光條是在保護騎士自己吧! 但是現在的配燈立法重點主要是在於保障行人

或其他注重安全的騎士。兩者的出發點根本不同。


至於你說高雄的"夜行俠"一堆,那是執法的問題,而非立法的問題,

如果依此類比,我還聽過不少人抱怨高雄不少人根本無視紅綠燈。

難道這代表,遵守交通號誌也是奇怪的法律?



我自己也喜歡夜間騎單車 你不開燈'是想被車撞嗎?
早就該罰了

晚上烏漆嘛黑騎腳踏車又沒聲音也太危險了

想當隱形人去投胎也別影響到其他用路人

裝個前後車燈有那麼難嗎

mikeqoo wrote:
汽機車也不會自己煉油...(恕刪)


所以有法律規定你得加油,你沒加油被開罰過的意思嗎?

Edison9527 wrote:
爽,早該開罰了!...(恕刪)


還有騎了單車就忘了紅綠燈的那些人也該罰一罰

GAT-105E wrote:
應該強制規定要帶.....(恕刪)


不被撞到
應該會比
被撞到後的安全配備重要
但最好是2者都有

noahlin wrote:
腳踏車也會開單.....汗,這會不會有漏洞可以鑽阿??例如開單是需要證件,如果說我沒帶,一般來說會用車牌來查證是不是本人,但腳踏車沒車牌,被開單的話就說沒帶證件,然後警察也不能搜身,這時就隨便找個人名+地址(仇人的)亂扯,這樣的話罰單會不會就開到別人身上去....


什麼沒帶證件?
沒帶證件,就羈押起來啊,管你那麼多,警察局再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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