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selman wrote:我會在入口處裝設鐵欄杆擋住 會被議員轟爆的 新北市自行車道是已公告而且是"你"(高灘處)頂頭上司的既定政績做這種事是傻事 最後還是得開一條道路出來你想的這件事 只會是官員的心聲但卻是官員不可能做的事dieselman wrote:海邊明明就有設標題禁止游水 就想像一下 跟切西瓜一樣吧有告示 西瓜就全推給自行下水的人接著則是看機關有多少疏失 就切幾成給機關像是事發位置權責剛好沒有劃分 等等的家屬能抓到疏失 就有切入點可以談因此兩造都有疏失 就不會有人全身而退不過如果沒有 或是被認定與事件不太有關通常不是免賠 就是賠得不多
4樓車友貼的事發現場照片,我就住附近經常騎這條路.因為分別相隔1-2公里左右連續4個\_/型上下坡,大多數人都會想省力不牽車.往下滑無所謂,只是不能衝,得隨時留神坡底,或對向有沒有狀況.印象中那裡經常施工,路面總是不平.沒多長的坡道,往下騎之前,望一眼就能看清路面有無坑洞,就算沒注意到坑洞,因為坡不長稍有減速也不會摔重傷.----階梯也會有人騎..那條車道上,城林橋接堤防的階梯中間有凹槽可供牽車,就看過有人以為自己腳長想直接滑下,當場臉朝下摔在階梯上.
wsting6373 wrote:首先引用一則[新聞]...(恕刪) 我個人每週六、日都會騎河濱自行車道,每遇路線有過橋需要,見到牽引道我還是會乖乖下來依指示牌規定牽行上橋,畢竟牽引道也僅一小段,比起騎乘路線每每動輒超過30公里以上少多了!況且牽車上橋時也當作是休息!個人還是贊成上下牽引道以下車牽引方式上橋,一方面為自己安全,另方面也要考量他人,不管其上是否有人,養成習慣大家自然共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