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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chiou wrote:
自行車要說有什麼錯, 就是沒戴安全帽(但是並不違法, 沒裝鈴鐺才會違法)
自行車在一般道路靠右行駛, 並沒有犯法, 不管旁邊有沒有自行車道, 也沒義務禮讓快車.
倒是開車的對慢車逼車, 是可以吊銷駕照回去重考.
萬一來個擦撞, 上卡的自行車騎士一定受傷, 後車擦撞前車, 肇責100%, 人家可以用刑事告到你求饒.
如果有人認為自行車錯比較大, 那代表你對路權觀念極差, 以後路上出事保証吃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4條
慢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二、單行道道路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6條
慢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什麼叫做靠右側路邊順序行駛,不得並行競駛,小學生應該都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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