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元旦入會 wrote:小孩都大了,她們...(恕刪) 恭喜全家都支持你。我也支持你把車賣掉。所謂捨得,就是有捨才有得。偶而需要就租車或叫計程車。一年的養車成本加上車位出租收入,將遠超過偶而才需要的開銷。祝本主退休生活愉快。
支持支持..我過完年也把車子賣了...現在都是搭公車捷運上下班..周末加班騎腳踏車..賣車的錢還可以買壹台高檔的腳踏車..省下的油錢和稅金可以升級配備...要騎遠程..可以和社團好友共乘..家人要外出大家都有車可以共乘..不過我卻省下好多油錢和停車費.....再說小孩子大了也可以一起騎車..他們才不願意跟大人開車出去玩咧...所以其腳踏車越來越成為主流囉...
2008元旦入會 wrote:目前有一部2350CC的轎車,一個月開不到一次...(恕刪) 如果是如此早就該賣了, 要用車的時候再坐計程車就可以了, 一年就可省下稅金+油費+保養費+消耗費至少30000元了!
我倒覺得才騎三個月不用這麼早就下定論......光是天氣問題...就很頭大了除非已經有覺悟....單車跟我一體等境界....當然拉~~現在台灣交通發達..就算沒車還是可以靠高鐵等物來往北南......我是認為太早認定了....至少騎個一年這樣..再決定..畢竟很可能只是一開始一頭熱...結果到後面冷掉那就...
2008元旦入會 wrote:騎車前認識了一個太極拳老師,在她解說下對身體筋脈有粗淺的瞭解,也學了一整套每次運動前必練之鬆身技巧, 真好,運動前鬆身是必須的,希望我也能學到。去年10月我也賣掉了汽車,在台北市出門用車是一大難題,行車難、停車也難,所以去年1~10月除了到中部遠距離開車外,根本用不到車,一年下來開不到1千公里,當然是將車給賣了。每年稅金、保養費、停車費至少可以省3萬元以上,如果效能不佳,當然是賣掉。尤其是賣不到1萬的車子為了行車安全,更要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