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法律真的有滿多問題的,
有時明明完全沒做錯任何事,
而是別人違規,
但是出意外,
可能會被判刑還要負責民事賠償,

這真的很讓人無法接受,
感覺法律不是維持正義,
而是保護違法者.
從此地諸君的回答可知這種事已經是一種"慣例"
法官也只能在最大限度下保護"被害人"了。
君不見:
"仍重判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乎?

"加害人家屬"得以平靜,"被害人"也沒有什麼損失,"法院"有銀子可撈。
此非三贏乎?
大家該歡欣鼓舞,感謝我們生在台灣才是啊…

(XTMDB! GTMDB! FUCKOUT!)
white cat wrote:
本案的判決書,法官是...(恕刪)


不知道他為什麼這樣判嗎?
這位法官有寫書呢....
書名是 "司法對交通秩序罰審查問題之研究—以普通法院交通法庭審查為中心"
想知道他為什麼會這樣判
也許買了拜讀大作後就會知道了.........
看到各位大大的發言,其實各位所言,小弟蠻有「切身的經驗」的,
因為我的職業就是整天在開車,但「經驗越來越多後」!卻也越來越
膽小、小心及更加的遵守交通規則。
因為我深知即使整日小心翼翼的在城市遊走─還是可能會有危險發生
的,誰對誰錯是一回事,當任何人受傷時,有時都可能會導致無可彌補
的憾事!
最近投入單車族後,特別注意單車族的一擧一動,因為會去注意對方的
車種和裝備等等...。
但卻發現有一部分單車騎士,並不太遵守交通規則,我特別舉個例子,
今天我看到一位單車騎士,他剛一出現我眼前,小弟立刻「眼睛一亮」(羨
慕崇拜之情在小弟心裡油然而起!),他的車子、配備、人身部品樣樣齊全
,而且看起來就是全部高檔貨的樣子。
時值下班時間,車多、紅綠燈也多,小弟正想好好的在停紅綠燈時間,
端詳其行頭、考考自己認得幾樣的時候;沒想到讓我詫異的事發生了─
這位車友紅燈一路闖,還猛抽車與機車卡位爭道,小弟因為今天晚上去學校
時間來不及,所以騎機車,速度還跟不上他,看著他左閃右閃的身影、勇往
直前、迤驪而去的帥氣背影,小弟心裡的欽羨之情蕩然無存,代之而起的是
滿懷的不以為然─心裡想著、揣測著─今天若是此人在闖紅燈時,被撞到甚至
被KO了!他非常、非常、極度可能也是要去向別人要賠償、甚至告人家!那就
一點都不帥了!因為枉顧他人安全者,會是不自私而正直坦蕩之人嗎?利用
單車交通法規未明朗化和普遍化,去鑽法律漏洞,這樣光明正大嗎?
不知怎麼的,我對這種事總是覺得很噁心,雖然小弟也有一些處理交通事故
和紛爭的經驗了!照理講,應該麻木不仁了!可是我還是蠻不能理解的,然而
小弟並非什麼仁義君子,因為若路口半夜無車時貨白天真的空無一車時,小弟
還是會視情況「通過」;可是若別人綠燈,而去搶道,這種厚臉皮的事,那是
絕計不作的!
最近我又多了兩個小老師來監督我(兒子、女兒),為了當個好榜樣,小弟現在
正視自己的「劣根姓」!─連空無一人的路口,也開始停紅燈了!
小弟絕對沒有任何意思,來說自己多了不起!而是覺得單車客不是都該本著一
顆愛護世界的心嘛!?那何苦因為自己的不守交通規則、枉顧行路安全,而去造
成自己和別人的危險呢?我們騎單車時,真的好像「人包鐵」一樣,其實非常需要
安全的騎乘環境!然而,何不從我們開始─去影響這個世界呢?
小弟缺點實多!「騎乘品德」也還需多加改進,盼能與少部分「勇往直前」的
單車客,互相警惕和共勉之。
Rockey Lai wrote:
時時都要抱著「別人可能會來撞你哦」的念頭...(恕刪)

所以:守規矩不代表沒事,違規者可能賺更多!
怎麼看都是意外

或者責任不應只由生存的一方承擔

我想大家應該發發聲,反對這樣子的判決邏輯,幫幫別人也幫幫自己,其實也幫幫台灣。
玩具。生活。 http://gadgets-n-life.blogspot.com
Nicholas4937 wrote:
而是覺得單車客不是都該本著一顆愛護世界的心嘛!?

是的人,請舉手好嗎?

我不是..
我只是不小心花錢買了腳踏車... 物盡其用!不騎浪費
== ben.idv.st ==
照這樣看
該去演員訓練班報名
學學怎麼裝死跟精神受創
以後不管是不小心被撞或撞人(最好不要發生啦)
馬上派上用場
white cat wrote:
本案的判決書,法官是...(恕刪)


夭壽喔..!林x賢法官嗎?...您這樣亂判,難道不怕
可能會引發質疑:這法官是哪個野雞大學畢業的啊?
這樣"可能"有辱校譽也讓台灣司法界蒙羞..喔!

小弟倒覺得您應該是在某種壓力之下才會如次判決吧!
~Bryan%
有些大大回文要小心
法官要告人可是輕而易舉
而且..難不保官官相護
有人開庭說法官是菜鳥..
也被告而且還被判有罪
菜鳥也算是侮辱嗎?
我只覺得是用一般口語說明事實
法官不是包青天....絕對不是!只是有權力的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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