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_liu wrote:
>當然這是我從...(恕刪)
你說的我也同意~
但這種事情還是有他的不安定性
我的觀念是 「預防勝過於治療」
預防 犯罪是人民做的,打擊犯罪是警察做的
雖然這樣子釣小偷是種很快的方法,但感覺就好像在一隻飢餓的獅子面前丟塊生肉..
而你卻要在他大咬一口後,開槍射殺牠,最後宣告天下; 這隻貪心的獅子偷吃了我的肉,牠是死有餘辜
我認為這種行為絕對是合法的,抓到小偷搞不好也會被好好的表揚一番
當然我絕對不是同情小偷
我只是認為這不是抵制竊風的好方法
顧好自已的車比多抓幾個小偷來得重要,如果我們把保安做得滴水不露
我想這才是降低犯罪率的唯一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