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市政府正式回函: 自行車道『行人優先,共同使用』

我去東京淺草市區中也是有相同的人車共用人行道(可惜沒照),不過共用情況下,單車最好是別騎太快
這要話說從前了(河濱公園的興建由來),所以就不贅述囉
總而言之
看到自行車專用道的標示,起因是因為90年鼓勵民眾到河濱公園運動所打出來的名號,
專用道的標示也是為了讓警察伯伯有法條可以取締汽機車違規進入自行車道,才設立的
大家都想要大條的路,可是沒錢沒地,依現在大家的要求,難道要把全部綠地變成車道嘛,請將就吧,到河濱公園騎車,除了運動外,請悠閒的享受戶外空間,平常做什麼已經很急了,到了河濱公園就請放鬆吧
很多事,不是公文回覆所能表示的,大部分的官阿.....還是有再做事的.......包含在下..我囉
Edsion wrote:
----------...(恕刪)


這位不知道是不是車友

請問你有遇到這種狀況嗎?

啥叫大頭症??



------------------------------------------------------------------------------

........................................... 單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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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da wrote:
實在是有點搞不懂...
不是說自行車道嗎??
怎麼又變成人車共用了呢??
假如自行車道要行人優先..
那快車道..機車專用道...這些要怎算...也是行人優先阿??




道路規劃依其功能及目的而有所區別及規定,
既然是"單車專用道",使用權就應該以單車為主,其餘使用者為輔,道路使用應加以定義及規範.
不然也在高速公路也規劃行人穿越道好了...
真不知道那些官員們是怎麼通過高考的,感覺有點不食人間煙火.


河濱風景宜人,每個人都有親近欣賞的權利,我想大部分的車友並沒有人反對一般民眾在車道上徒步,
但是畢竟車道狹窄,人車速度相差大,在走路時為了自身安全應該盡量靠邊走,穿越車道應先注意前後是否有車輛通過(這些道理好像在小學的時候大家都學過了,大家都還給老師了嗎).


小弟我自從加入單車行列後常常騎單車走河濱自行車道上下班,發現大部分的人水準還蠻不錯的,
例如遇到車道狹小的坡道時下坡車輛會禮讓上坡車輛;
晚上跑步的民眾會在自己身上掛LED提醒車輛保護自己 (連狗狗的腳上都有掛耶 );
慢車也會靠邊騎以免影響其他用路人,
相信自私沒有公德心的人只是少數吧,
大家發揮公德心,多替其他使用者著想,我想整個騎車環境會更友善的.





我還是要說一句:單車大頭症

為啥俺先前只回一句, 沒有多說, 因為....
這問題早在去年討論過了,再多說也是對牛彈琴

當時討論串中大家意見都傾向”共同使用,互相尊重”
過了一年,又冷飯熱炒一次,這回騎車的人多了,人多勢眾了....
照字面上"自行車道"就是"自行車道", 因為人多勢眾就變成單車族專屬.....

那麼原本休閒的行人咧?

地就這麼大, 河濱就這麼一點, 路只能這麼一條,
你們不想共用, 就斷章取意 , "自行車道"就只有通行自行車


前面有人提到, 回函所指自行車道範圍內有些本來就是規劃共用
河濱公園內的通道會與自行車道交錯
有些人喜歡看到一個牌子寫著"自行車道", 就霸著說, 只能騎自行車, 被撞到活該
哧~ 但是這種人卻沒看到一旁還有一個牌子寫著 "行人通行, 請小心"

例: 竹圍段至紅樹林段, 週末不敢再去騎洲美橋至淡水一帶的自行車道
有人在罵說這段行人太多, 也有人罵這裡有人騎機車及開車進去
....

這一段是自行車道, 也是賞鳥行人步道, 更是"社區道路"(居民車輛可通行)
三種告示牌都有, 有人就只看見一個, ...這就是大頭症

好啦!~
講到最後,大家都有理, 只好罵到公務員去算了....
為啥不人車分離, 為啥告示不作清楚一些, 為啥不作......

哧~

"單車大頭症", 就是有了輪子, 就忘了自己也是兩條腿!

(這種問題在千里步道那邊, 又是另一番討論的角度了)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阿達1900 wrote:
我都事禮讓行人 我絕不會說借過 我都是等跟著行人比行人還要慢的速度慢慢騎..(恕刪)


我非常同意上面的這句話
我車子上是不裝鈴鐺的
遇到行人我也會保持點距離默默的跟在後面
直到對方發現我自行讓開我才會加速通過
除非是在很緊急的情況下我才會開口請前方的行人讓我過一下
騎車不就是要休閒嗎? (上下班在馬路上當然不算啦)
尤其是在河濱的休閒車道上騎應該是沒有必要趕那一點點時間吧

聽說在日本行人不管怎麼走 只要車子撞到行人就是車的錯
在美國好像也是行人最大
某次我出國看到有個觀光客明明有人行道不走而是走在旁邊的馬路上
在台灣你能想到什麼畫面?
應該是後方車量狂按喇叭或是很快速的從旁邊近身超過去吧
但是我看到的是國外的駕駛人就很自動的跟人保持至少2公尺以上的距離
慢慢的跟在後方直到行人離開而不至於驚嚇到行人
有的公車更乾脆停下來不動直到行人離開車道才又再前進
在他們臉上你幾乎不會發現嫌惡的表情
塞在後面的車也沒有半台在按喇叭


當然 我看到的這種情況可能只是少數中的少數
要台灣用路人能做到這種景像也幾乎是不可能
不過如果大家能更互相尊重的話
就沒有那麼多問題了不是嗎
站在「大家都想運動」的立場來想,還是多讓讓行人唄~
行人專用步道,一些騎士還不是直接給人家騎著單車上去
機車專用車道,單車騎士可走沒錯,騎機車的人還不是跟在你們後面提心吊膽…
就我立場來看,行人和單車騎士是劃上等號的...
政府不是那麼有錢,還會特地為單車族開辟自行車專用道路,
再吵下去那些官僚只是會把一開始說的「自行車專用道」改成行人與自行車共同道路而已。
想想自己到底有沒有在「行人步道」騎過單車吧...
政府就是要你去騎山路咩
現在的自行車道還是少去騎吧,人真的是超多,
白天要上班沒時間去騎,去夜騎真的要小心亂竄的黑狗
白狗還比較明顯,黑狗真的很恐怖,沒路燈的路段要其恨近才看的到牠
我最近都去騎山路啦@@
Edsion wrote:
我還是要說一句:單車...(恕刪)



首先!
單車是不會有大頭症的
是騎單車的人的想法

再來!!

我不否認共用自行車專用道的說法!!!!

我在騎車的時候我也很禮讓行人!

不過 行人中真的也是有白目的人
併排聊天散步 明明知到後面有人騎腳踏車 就是不讓
一樣大搖大擺的走 好像路是他家的 就算你對他們使用鈴鐺 他們還是不為所動

我想你一定不是這些人其中之一吧??

同樣的!
我也遇過很多騎車很白目的 就是要從對向騎並排聊天甚至三排 然後 超車貼超近的
我真的是受不鳥 每次都會給白眼 甚至念他們幾句 他們也是不為所動

我要說的是白目的人到處都有 並不限定行人或是騎單車的人

你也不用太強烈的回應 冷靜一點

只要大家都能互相 開這版的大大 自然就不會開版了

不是嗎???
禮讓行人+1

一、公務員不是笨蛋,他敢這樣回答您的問題,基本上已經代表政府的立場。

二、我的看法是:河濱公園應該只是個「概念」而已,充其量只是個比較漂亮的「河川地」而已,自行車道更只是個不確定的概念,因為在法令上的單車也是等同於機車的慢車而已,如何能夠順理成章的進入「公園」?更何況在不是正式道路上,那來什麼路權?

三、河濱公園原來是提供市民休閒的地方,而大家現在使用的自行車道「當時」也只有「行人」在使用,為什麼一夕之間,行人使用的權利就喪失了?而且很多河濱公園也只有一條小道而已,行人不能走,難道要行人在河上飄?

四、再舉個例子吧,很多人騎機車會單行道逆向、走斑馬線…等,當然這是不合法的,警察會開單。所以很多人就會用牽的,警察也就把「牽」機車的人當成是行人。如果,河濱車道只限自行車,而今天自行車故障而無法騎乘時,你用牽的,就變成行人了,是不是也就不能「走」自行車道?(當然,這是個極端的例子)

五、當許多人贊同把單車當成「速人」與行人「共享」人行道的同時?為什麼不能體會行人想要「共享」自行車道的心情?

小弟從小住在古亭河濱公園旁,以前2、30年前古亭河濱公園的面積不到現在的一半,是個玩捉迷藏、打躲避球、放風箏、溜排輪的地方,曾幾何時,變成了只有自行車最大的地方?連我的小孩在那裡騎車也被各家高手、各路英雄排斥?
王建民 曹錦輝陳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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