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fredtaipei wrote:
真的還是要再次奉勸車友們,不要將10歲以下的小小孩帶上自行車道...
他們什麼也不懂,而他們父母竟然以為他們什麼都懂了...
(恕刪)


太誇張了吧~~那是公共場所~不要將10歲以下的小孩帶上自行車道~~
難道她們沒有在自行車道騎車的權利嗎?
不在自行車道上騎~~難道在家裡騎唷?還是在馬路上??

alfredtaipei wrote:
這個新聞內容好像罪全在他,他是有重罪的...
(恕刪)


先說聲抱歉~~講一句現實一點~~

如果事情發生在妳女兒身上~~你還會這麼的理性?
認為你女兒未滿十歲~~去自行車道被撞~~自認倒楣~~因為你把未滿十歲的女兒帶去~~

現在很多人都不懂的"責任"..這兩個字怎麼寫~~
負責任不是要去付醫藥費等等~~或去賠錢等等~~

只是出面到場說明~~看怎麼釐清責任~~如果你真的沒問題~自然你的責任就少一點~

但是肇事逃逸~~就是不對~~~

大家別那麼激動

我倒是覺得那位父親真敢

月薪一萬多敢生小孩真佩服他

拼經濟都來不及了還有空閒到河濱騎車
以上言論純屬唬濫,如聽信誤用,一切後果摡不負責
我在想對方會離開有可能是根本沒撞到他.而小孩受到精嚇.撇到旁邊摔倒腿才斷.應為如過是撞擊才腿斷對方不可能沒摔倒.想想看把腿撞斷衝擊力不是蚊子叮喔....(我的猜想).我之前也有遇到同樣事件.不過我是受害人.對方是小朋友.逆向和他爸並排.為了閃他差點摔到河堤.好顯我有跳下來.腿也被踏板劃傷.我真的很想罵他(娘...)不過小孩和爸爸若無其事慢慢騎走..................當初我要是摔死他因該沒有法律責任吧.所以我現在有人逆向我就抓緊龍頭.看誰硬..............除非遇到機車
看照片吧
雖然只有短短幾張
也是在短短2,3分內照的
父母親在哪裡?要小孩出車禍才著急嗎?



小孩不顧好 發生事後才來怪別人
天下父母是都這樣的

被撞當時 這位爸爸在那?
如果是你 你會讓肇事者不留名子電話就走了嗎?
騎單車要靠右 戴安全帽 鈴鐺
夜騎要有前後燈 都知道嗎?

小孩無緣無故的摔車 看太多了
父母不顧前後把單車放在路中間去扶小孩起來的也 看多了
超車飆漢更不用說
最安全的就是 別帶孩子去
要帶的話真的要顧好
你前孩子跟後面還怎樣的

大家能給帶孩子騎單車的父母們一些安全見意或方法
會比較有點建設性

出事當時~~~~~小妺妹搞不好嘴裏叫著:爸爸你在那裏
合理的是二個互撞二個一定會停下來(謎之聲:大力撞擊後另一方沒掉下車,輕鬆不痛就騎著走了)
撞停下來了爸爸如果有在場也一定會看到是誰
怎麼會不知道誰撞的啊~~~~
好奇怪,怎麼想怎麼不通
自行車互撞還不知道是誰~~~~~
當時~~~~爸爸你在那裏~~~~~~~~~~

如果小朋友一直都聽爸爸的話跟在爸爸車後方在騎
撞到的一定是爸爸
自行車道是大家的,小朋友也有上車道的權力
但是家長一定要帶能控制跟受指揮的小朋友上車道
不然害人又害己


我覺得爸爸沒照顧好小朋友比撞到逃走的騎士還可惡~~~
沒錢、沒勢,還是乖乖待在家裏比較好。
出了事,人家有黨有警察有法院撐著,你有什麼?一群熱心且自身難保的鄉民?
撞到人可以不用停下來關心直到確認沒什麼問題在離開嗎?

小女孩大腿骨斷成三截,能想像小女孩有多痛嗎?
然後當事人之一的主角,只打了通電話就走了?
小女孩會乖乖的坐在一旁跟另一位主角說沒關係嗎?我想小女孩痛到哭都來不急了.

看了有些回應,怪小女孩、怪小女孩父母
沒錯...也許他們有不對的地方,但怎能放著一個跟自己直接撞上的小女孩在一旁然後就自己走掉!
有些人認為[肇事者]這個名詞是未審先判,但如果當事者留下來處理問題,會有這樣的說詞嗎?
要問心無愧又何必急於離開現場?

erc wrote:
一個月一萬多,這一筆...(恕刪)

的確,弱勢者不一定全對,但他卻只打一通電話就離開.
那你覺得他這樣對嗎?

也許網路上的留言不須負太多的責任,但要是有點良心的人都認為..應先確認都沒問題才離開吧!

另外,外表正常的人也會A錢的!
這跟個人道德有關,跟是否為弱勢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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