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85220 wrote:
事故發生~不管誰對誰...(恕刪)
支持您的看法,也繼續在此呼籲
本篇不是要討論誰對誰錯,誰的子女該讓誰來照顧
而是要~呼籲目擊者出面指認!認識的勸導投案!
q685220說的很好,也請大家想想中國人這句話吧!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linchinlung wrote:乾脆律定車店不准賣車給12歲以下,60歲以上的人,覺得如何?更甚,12歲以下,60歲以上的人只能呆家裡!!更爽!因為他們沒能力把車好好騎!!那要不要規範年收入少於200萬的人禁止騎車,因為撞傷人沒能力賠!!小孩固然仰賴自己父母照顧,更需要大家一起關心.linchinlung大 你知道看見小孩在前面騎車,速度要放慢嗎?台北的河濱單車道是人車共用,而非單車專用!即使有小孩爬在單車道上,你都要放慢小心通過!!必要時下來牽車,你要問為甚麼?你經過學校不減速嗎?為甚麼要保護小孩?因為你會老,會喪失生產能力,你要靠現在爬在單車道上的小孩納稅養你!!
應該規範業者不得出租未滿12歲小朋友騎乘
難保不再繼續出事
父母要是沒能力?父母都是低成就的人,那你多事管他女兒幹嗎?管這事能幫你賺幾塊錢?難不成將來要養她啊。切~管太多王永慶他老爸算是低成就還是高成就?談的是肇事逃逸.而受害人家境困難,反而變成原罪,家裡貧困 ,就不能申張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