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 我不知道是有多少人會去使用, 如果是很多人會去使用的話,那就是好政策如果又變成了一個養蚊子的地方, 那就是一個爛政策了就這個政策來說, 這中間有幾個地方要考慮的1. 有多少人會帶著換洗衣物來洗澡?如果只是沖個水, 衣物不換, 那還是一樣啊2. 單車有人會代顧嗎?? 不然只是等著失竊率再增高3. 有些人會帶點小背包之類的, 這個有完善的寄放服務嗎?4. 有無提供沐浴的耗材(沐浴乳)這是這個政策本身需要考量的但是.....就算服務的很好, 也帶了換洗的衣物了, 還是得騎著單車回家啊....那還是一身臭....那....又何必在外面多洗這次澡???這個...我覺得台北就不用學了....但是多建點公廁, 還有建立良好的鎖車架讓人可以安心的上廁所比較重要
chin11072002 wrote:又是台灣大學教授治市 還是建議樓主把這段無謂的贅句給拿掉,或是改成真希望能在河濱也能看到公共浴室之類的句子,雖然你是好意提醒,但是還是希望別出現略帶諷刺的字句,這樣只會讓你的好意被打折扣。
個人認為最後一定淪為蚊子館,最後變成遊民洗澡的地方,一但如此,車友根本不會去真正的利用,車友騎車騎到要路邊洗澡也是極少數人,大部份的人都是在在家附近騎騎休閒運動,實在沒有必要這種重覆建設只是在浪費公帑。台北市還是別學了,好好在地鐵附近建防盜式的停車館解決基本問題比較切務實。
公共厠所改個美名,就可以收費,連這個也可以卡市民的納稅錢,怎麼會成這樣呢,拿高痽市民的錢去建設公厠(澡堂),人民還要在付費,連這個也BOT了嗎,怎麼那一些人總喜歡把成本會計,搞成營業會計,難怪幣端層出不窮,爭議不斷,台北不要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