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違規 北市要罰!你不認同,那你的建議呢?

怎麼在台北市騎單車變的十惡不赦了~

總不能因為草案有疏失或不合理,就乾脆不要規定啊!
大致上我很贊成加強規定! 尤其是闖紅燈、逆向、走快車道等行為......
但速限15 kmh .......
這太籠統了......
我建議速限應只針對遊憩區自行車道、人行道等,
一般公路,也應比照汽機車,依路寬、路段、車流量等,
來區分不同速限規定!
而不是來個統一規定!!
金牌屁蔥
把智商太低的官員人道毁滅,再換一些聰明一點的來訂法規
rodchi wrote:
如果大家都能遵守,就...(恕刪)

在責怪前先溝通是應該從小教育起的習慣,
將心比心才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行人受到驚嚇不好,這方面不用贅述。
一定有許多無禮的騎士們造成人家的反感,
要先檢討。

但是行人就一定是對的嗎?

如果只是因為覺得自己有點不方便就抱怨連連,
似乎也要考慮自己有沒有先去與騎士們溝通?
還是被嚇到後就三字經開口伺候?
許多開汽車的人好像都對二輪族不友善,
說白了修養不夠。
有些二輪族沒禮貌(不管是對汽車駕駛還是行人),
原因也是修養不夠。
但是也是各有各的立場。
行人有行人的立場,
但行人不看路或是忽然亂竄的也很多,
不見得就一定都要先責怪別人。
還有在八里自行車專用道慢慢晃,
按鈴當也不想讓路的行人也大有人在,
大家都爭路權,
如何分配路權?多尊重別人要緊。
有爭議時,才需要法律裁決。
因此,蠢蛋們不能制定法律。
蠢蛋們只會限制人民,製造民怨,
卻無法真正解決問題或是減少問題。

不要以為公務員不會沒事找事做,
上級做的事情往往跟基層脫節。
還有做事做不好,考慮太不周詳,
不如不做事。
大禹的爸爸(鯀)治水治不好被殺頭,
急就章的變法容易變成革命。

也許有人以為教育一定是教室裡的事情,
但是不管是溝通還是生活,
只要能啟發對方,應該都可以稱作教育。

建議;重罰汽車族,建構更完善的捷運網絡,
錢就從罰單中扣除,又環保,路權又回歸於更多人。

很多網友說國外騎車環境多好又多好,
先看看別人騎車的規定和罰則:自転車交通安全情報
大家能做到多少...
"單車違規 北市要罰!你不認同,那你的建議呢?"

官員薪水我來領. 原來做事如此容易, 我做不好你給資料, 我來抄.

我的建議是要教育百姓交通安全的觀念, 而不是"罰罰罰", 處罰就能教育. 本來台北市有交通博物館的, 我常常帶孩子去走走, 去年底竟然關門了, 我很驚訝!! 把交通博物館廢了, 再以處罰的方式來對待百姓, 我不太認同!
違規是該罰, 不過希望要多宣導, 多辦一些活動, 以勸導的方式也可以, 難道一定要開單嗎?
我的建議是請那些制定規則的官員騎自行車通勤3個月,不能有交管,如此之後他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除了速限15公里我極力反對外,其他幾乎都同意,的確有一些單車客非常不守規矩,破壞單車族的形象,我希望單車違規也要開罰,至少導正一下視聽,不然給人家的印象很不好
沒事的時候--->不要管我啦!
出事的時候--->怒!都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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