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lan524 wrote:
今天在洲美橋下的單車...(恕刪)
會不會跟那個灑鈔票的一樣!
妄想症發作了!
M4-PMC wrote:
這一切的討論都沒有意義?我還是沒能看到您針對這個案的意見!?
...(恕刪)
Gabriel628 wrote:
真正聰明的人 應該是當下智取 以顧及雙方顏面的情況下「好言規勸」
提醒對方應下車步行、前方人多易發生事故......理由可以很多 不需涉及人身攻擊
我想喜歡騎單車的人 都是熱愛運動的 應不至於蠻橫無理到極點
而且依我自己的經驗 多數的人都會乖乖下車跟大家一起走
這樣也不會有後續這麼多的各方聲音跑出來議論
希望這個事件可以讓樓主及各位車友得到一些省思、學得一個經驗!
...(恕刪)
et7899 wrote:
回文會那麼火爆...(恕刪)
Top-Secret wrote:
做也不做 不做也不對
抱持眼不見為淨才是對了
社會冷漠也是應該 更是活該
只會在01出張嘴 而不曾有過行動的人 實在概高尚...(恕刪)
et7899 wrote:
要做!!但是作法要因時因地因人
要有智慧
因為通常小弟遇到的會犯小錯的其實都不是大惡之人
有些人莫名奇妙把黑道都扯進來了~就有點偏頗了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