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黑色塑膠袋套住單車,在忠孝新生站被警告不得搭乘

如果說車子打包後搭上捷運的頭尾大件行李兼殘障車廂
然後靠在支架扶手下方的牆壁上的話 碰到別人的機率是微乎其微吧~
攜車袋百百款 也都是商家設計出來並取名叫做攜車袋 所以攜車袋才叫做攜車袋
自己找袋子攜車 就不能叫做攜車袋 擺明獨肥商人 既然不能便民的法案應檢討修改之

如果硬要凹說安全性如何如何 兩種包裝同時砸腳試試看 如果都會痛那安全性還不是都一樣 爭什麼爭
如果是不小心碰到 那是人不小心碰到引起的 人的問題產生的 誰會故意拿去砸人 如果會..................
用什麼東西裝都沒有意義

寫到這裡感覺明理的人還真少 也失去討論的精神 還是現在大家真的太有錢的 都不用變通 要買就買
花錢的才叫攜車袋 不花錢的垃圾袋、帆布袋、麻布袋、塑膠袋、尼龍袋通通不能做替代用 沒道理

站務人員這回應該叫做執法過當 擾民

照本宣科 專挑字義強作解釋我不認同 因為不是大法官解釋的都不能成為依據或參考 叫做強辯
vios92 wrote:
如果連車袋都不用,這麼說吧,
假設剛好有個穿飄逸長裙的女生經過你的車旁,
她的裙子不小心勾到你的車,有破損了,
她要你賠,你願意賠償嗎?

再假設一下,
你把你的車折好,安穩的放在捷運的地板上,
突然捷運緊急煞車,你的車向後倒,撞到博愛座上的老先生,
他要你賠,你願意賠償嗎?


不要亂假設 沒有意義
題目是"用黑色塑膠袋套住單車,在忠孝新生站被警告不得搭乘"
推敲它的立法精神 要攜車袋是不讓你的車變速器 練條去弄髒別人美美的衣服 還有踏版跟龍頭車兔不要勾到跟拌倒別人 所以請用適合的攜車袋包裝呀 用塑膠袋沒這些功能 而且很大頭
atlaswu wrote:
猴老大,這基本的公德...(恕刪)

幫你們背東西的原住民
背的大多都是軟腳的平地人
從自己的背包裡拿出來的重物
所以他們使用背架來背
這也可以被拿來當與公德心有關否的範例
我真的覺得是夠了
你應該沒見過他們背瓦斯桶上山吧
你該不會要告他公共危險罪吧


大 反 轉 wrote:
3. 忠孝新生站是自行車週末可進出的站點,不知道在閘門外空曠區域把車折疊、組裝,有什麼違反規定之處?...(恕刪)


站體內不能組裝折疊車。
要走出站體外才可以。

這個站體的規定還有候選人、廣告物等。

爽報只能在站體外人行道發報,不能進到入口處的建物內發布。
各位前輩
小弟認為,好不容易爭取到開放自行車上捷運及火車,建議大家還是盡可能配合相關的規定,因為不是只有騎車的人會抱怨,單純坐車的旅客一定也有怨言,彼此尊重互相體諒。
大眾運輸工具.就是大眾再利用啊.

小折車上捷運也沒明文禁止用垃圾袋裝車.

妥善包裝就是要用專屬的車袋安裝收納.

這樣比較沒爭議.

不要有僥倖的心態喔...
vios92 wrote:
如果連車袋都不用,這麼說吧,
假設剛好有個穿飄逸長裙的女生經過你的車旁,
她的裙子不小心勾到你的車,有破損了,
她要你賠,你願意賠償嗎?

再假設一下,
你把你的車折好,安穩的放在捷運的地板上,
突然捷運緊急煞車,你的車向後倒,撞到博愛座上的老先生,
他要你賠,你願意賠償嗎?

有包裝,至少比較方便攜帶,也比較穩固,不會像沒有包裝那麼容易造成別人的不變,
只是幫你的愛車穿件衣服,有那麼難嗎?(恕刪)


1.如果我穿飄逸長裙出門,那天我走路時會比平常更留意。比如上下車不被車門夾住,走樓梯稍微提一下,不被自己或他人踩到跌倒,走扶梯一樣小心不被機器夾住。遇到大行李、嬰兒推車、輪椅、其他人的包包(有時候包包上有吊飾或拉鍊擦身時會勾到)、單車客...時,我會注意走路的動線,保持一定的空間,不讓自己的裙子被勾到。
乘客對自己的安全也要負一些基本的責任,走路要看路,不能什麼都推給別人!自己責任盡了,才能追究別人的責任。說不定人家已經很避著你了,可偏走路不看路的撞過來,撞壞了你願意賠嗎?

2.緊急煞車是捷運的問題,對吧?!怎麼有些人把罪過全推給單車呢?


air.ch wrote:
要我的話…我也覺得為什麼要用黑色垃圾袋?
根本連車袋都不需要才對
老實說,有很多行裏也都比小摺大…可是有被點名嗎?
好像很少看到,或者根本就不會被點
不過,一定會有人說什麼怕小孩子撞到之類的理由…
但是,說真的依我每天上下班含假日使用捷運的經驗…
雖常常看到小朋友在捷運內嬉戲、跑跳等等很危險,
但我不禁要問的是:這是小摺的問題嗎?
再說一次:這是小摺的問題嗎?
如果小朋友因為太皮了發生跟小摺碰撞的意外時…
這要怪小摺嗎?
還是我小摺裝上袋子之後,
所有的小朋友都會變得很安分
也不會發生諸如此類的意外了呢?
安全充其量不過是個藉口而已…
好啦,如果還是有人覺得小摺不能直接推進去捷運
是為了安全考量有道理的話,
那我就要問了:難道開放假日腳踏車付費之後進捷運內…
難道就沒有安全考量上的問題了嗎?
這個不是頭大不大的問題,
而是基本認知上的失衡


+1

騎車無罪,帶車有理!

這個問題解決有這麼難嗎?
既然規定要裝袋,就請這些大眾運輸業者提供制式攜車袋(免費或是租借都可以)

進站裝袋、出站歸還,大家各取所需
騎車的不必擔心要不要帶車袋,搭車人不被弄髒、弄傷,站務人員不必到處檢查、提醒

大眾運輸不就講求便利、服務大眾嗎?怎會變成便利自己呢?

不要跟我們說有執行上的困難,人家國外單車都可以甲地租借、乙地還了(台北不也要試辦了嗎)
區區一個攜車袋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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