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圓滿解決】國內前3大單車品牌_商品造成四歲兒童受傷

Richard Jean wrote:
小弟一路看下來,一直覺得您的發言很公正。
只是覺得樓主說的理由很牽強,您不覺得當他發第一篇文的時候事情就已經擴大了嗎?
重點不是後來有沒有再po回來,而是刪掉的當下。
樓主po回,是在您向樓主說了之後。

所以小弟不覺得我欠他什麼道歉。
如果從頭到尾樓主都沒刪過,那我還真是不應該不恥他,也不應該呸他。

孰是孰非??

真的有那麼模糊嗎??

板規如下:
9. 發起主題討論後不參與該篇討論,或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直接移除處理。

難怪越來越多人覺得01變了。

這樣以後有類似的事件,還是冷漠以對好了...(恕刪)


1.當下樓主發文~當然是要擴大阿~因為店家並沒有做的很完善~正常也合情理阿~


我只能說

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板規這種東西
你可以提醒他
而不是對罵叫囂

這樣~如果他可恥好了~你又有多了不起呢?如果是無心之過呢?何來可恥之說?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孰是孰非~~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撤文有那麼可恥哩~

老實說~~板規~~我也從沒看過阿

可能您熟悉這裡的規定~
但是可能樓主不熟阿~~

有時候~換個立場角度~將心比心~
何況~樓主要處理很多事情~小孩~協調~蒐證~諮詢~等等~~

還要應付你們?
何不給樓主多一點空間?

都是人阿~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盡善盡美的!!

多體諒~~不會少塊肉~~

就算是我提醒了~樓主才PO回~
又怎樣?
顯見樓主也不是您說的~因對方要求而下文阿!是吧?
而樓主也很快的回應~並且貼上~

不過就是一個不懂不知~~有那麼罪過嗎?


2.我的感覺是~樓主可能在不知情下~認為是既然已經結速也圓滿
因此撤文~
可能樓主不知道板規~也不了解01的生態~
然後開始有人批~有人罵~
那樓主有反批或是叫罵嗎?
沒有
樓主是因為我提醒嗎?也不一定~可能只是剛好他上線的時候~我也剛好留言了~

有太多的不一定~~所以凡事不要那麼絕對~
很多東西~沒有看到的不一定不存在
很多東西~看到的也不見得是事實

我只是認為~你們批的早了點!!
要知道
不是每個人都對這種事情很有經驗的
Richard Jean 大大
我在此跟您說聲抱歉
我承認我是看到您說的版規
我才知道的
因為我沒有仔細閱讀這裡的規則
我等一下會去了解一下的

這裡也沒有人需要跟我道歉
我反而要感謝您們給我很多的意見跟管道
也有大大提醒我要理智冷靜
別讓氣衝過頭

因為我沒有經驗
讓有些人誤解了
再次向各位說抱歉了
也請各位息怒

tommynismo wrote:
Richard Je...(恕刪)


夜深了
早點睡
多花點時間陪陪小孩吧
tommynismo wrote:
Richard Je...(恕刪)



這位爸爸~~

接下來多注意小女兒的心理建設吧~

我相信沒有人是真的壞~

只是看事情的角度或者寬度不一樣

您夠有風度了

我也是在這裡學會修養的~

現實生活我也是大老粗~衝的很
體諒的確很容易,也不會少塊肉。
小弟也可以體諒他將照片刪掉,畢竟那是他家人的傷痛。

理由他說了算,除了樓主,這裡沒人在現場。

我想建議他將原標題保留,後面加上已解決,或是已圓滿解決,
都比現在的主題:已經圓滿的解決了!! 今天對方也釋出最大的誠意!!!
來的洽當。

不知道您有沒有仔細看我的留言
我的不恥是有先決條件的
Richard Jean wrote:
如果這是您接受摸頭的條件之一,我尊重你,但是同時我也不恥你。

我想這不是有沒有24小時待在網路上的問題。
最好是刪掉之後,之前看過的鄉民都會忘記啦。
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可以這樣嗎?
要刪當初就不要po上來。
說的正義凜然,要公道,要誠意。
就這樣刪掉,連處理的經過都不說明,
對支持您的人公道嗎,誠意嗎?

呸!!
我依然還是不恥開版大的行為。


要藉著公眾媒體擴大自身事件的影響力,也請尊重媒體的閱聽人。
tommynismo wrote:
Richard Jean 大大
我在此跟您說聲抱歉
我承認我是看到您說的版規
我才知道的
因為我沒有仔細閱讀這裡的規則
我等一下會去了解一下的

這裡也沒有人需要跟我道歉
我反而要感謝您們給我很多的意見跟管道
也有大大提醒我要理智冷靜
別讓氣衝過頭

因為我沒有經驗
讓有些人誤解了
再次向各位說抱歉了
也請各位息怒


不用說抱歉啦,大家的立場不同,您的出發點是要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力,這點大部分的網友都可以體會而且支持。
我也是有公主的爸爸,都很疼他們。
我承認,一開始我也是因為心疼您家的公主受傷,所以分析了事情的成因以及責任歸屬。

經過這次的事件,我想大家在購買物品給小朋友使用之前,應該會更加小心檢查了。

最後祝您家的小公主早日康復,把傷痛快快忘記。

好奇問一下,除了賠償之外,那台車的下場是.....???
原廠回收??
還是排除凶器部分,讓公主繼續使用呢?

如果車子還在手上,我應該會拿去還給店家,不要再讓小公主看到,以免造成陰影吧!!


Richard Jean wrote:
體諒的確很容易,也不...(恕刪)


我或許遺漏了如果兩個字

但是我也很清楚的看到那紅色的兩行字~~那已經是很肯定的用詞了~至少我的認知是如此


如果這是您接受摸頭的條件之一,我尊重你,但是同時我也不恥你。

我想這不是有沒有24小時待在網路上的問題。
最好是刪掉之後,之前看過的鄉民都會忘記啦。
說過的話,做過的事,可以這樣嗎?
要刪當初就不要po上來。
說的正義凜然,要公道,要誠意。
就這樣刪掉,連處理的經過都不說明,
對支持您的人公道嗎,誠意嗎?


呸!!
我依然還是不恥開版大的行為。



PO也PO回了~
樓主也表示自己的想法與意見了

如果還要汲汲於標頭的字眼~那~~也隨意了~

如果現在此時~又出現100個對標頭有意見~大家有各自的意見與用詞

那到底樓主要聽誰的?又要給誰公道?

聽誰的都不是~跳樓算了?


至於您說
要藉著公眾媒體擴大自身事件的影響力,也請尊重媒體的閱聽人。

我只能說~要不要關心~要不要呼應~要不要一起憤慨~
您自己或其他人有決定權
沒人逼著你一起來關心

再者
個人認為
樓主已經很尊重所有支持他的以及"不支持他的"

當然您有您的想法~
在此也予以尊重

但我只能說~先前那位口條不好的~我很尊重他~因為他懂得檢討自己錯誤的地方~並且大方認錯
也在我的訊息裡跟我分享很多東西

我也敬佩樓主~在這麼多的繁雜之下
還能平心靜氣的接受你們的批評~也願意跟您道歉!!

我想您不得不承認~樓主已經很有雅量了~換做是你我?能如此沉靜?我相信我不行!!您~~~應該也不行吧~~

其他~就不多說了~

et7899 wrote:
我或許遺漏了如果兩個...(恕刪)


您說的沒錯,那的確是肯定的說法。
因為當時還沒回po,也的確是刪除了。
第一次的不恥是有摸頭條件說
第二次的不恥是因為沒說清楚處理過程就刪除。

對於標題的看法,是基於如果沒有原事件的描述,光看標題會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嗎?
這樣也失去了讓其他家長注意並且警惕的功能。

謝謝您尊重小弟的看法!!

我也不多說了。
因為出國回來就上來01看看
看到這篇文章標題, 又看到已經31頁, 太多頁了看不完, 只看了第一頁以及最後一頁
晚了沒看中間的部分, 不完全了解爭執的內容
說一句個人的感覺, 如果不是有人反應, 樓主回po
我還真的不了解到底是啥事情
其他的爭執我先不說誰是誰非
我支持"要藉著公眾媒體擴大自身事件的影響力,也請尊重媒體的閱聽人。"這句話
marksman0117 wrote:
因為出國回來就上來0...(恕刪)



我個人更支持_

要藉著公眾媒體擴大自身事件的影響力,也請尊重媒體的閱聽

不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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