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坡道禁騎車卻未遵守 男子摔倒不治 請求國賠恐有爭議
看到家屬要爭國賠的同時
我想用其他觀點去探討自行車的規劃設計是否有不便之處
我想住在台北縣市有騎過橋上的人都知道,在牽引上橋處會寫著,橋上人行道禁止騎乘腳踏車這字眼
但問題這樣禁止騎乘的告示是否合理,反觀我也親眼看到有些車友,看了之後禁止標示之後
乾脆就將腳踏車扛到機車道去騎乘,假設後面來的機車騎得很快,那不就撞上了不僅反過來要問,這樣反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也會讓機車騎士認為自行車的車友找死
橋上機車道和橋上人行道的落差至少有20-30公分高的落差,扛到機車道還滿危險的,假設人行道不能騎乘
那用牽的過去到橋的另一邊,牽引後,人和腳踏車剛好佔據整個人行道寬度,且橋的長度還不是普通的短
例如華江橋和華中橋就很長,從台北市牽到對岸的台北縣,少說也有200公尺以上
還是說你們會乖乖的在橋上牽著腳踏車走到對面去
你乖乖牽著走,還有車友認為你妨礙通行哩
所以設立橋上人行道禁止騎乘腳踏車是否合理,真的值得探討的事情
賽桑 wrote:
橋上“人行道“禁止騎乘腳踏車,
那麼單車騎士牽車或轉走別道是應該的。
但是~
橋上“單車專用引道“要求下車牽車,
要請問一下,
穿著公路卡鞋的騎士能夠這樣牽他一兩百公尺,甚至上下坡嗎?
別說那是你個人的事,
畢竟會開始使用卡踏的多是入門一段時間的騎士,
會這樣做一定是有原因的。
上次在另一個類似主題就聽到對不下車騎士的謾罵,
懇求各位車友盡量彼此尊重,
並去了解其他車友並不一定是為了自私的原因而不願配合政策。
不過我有點不太明白,
難道真要為穿公路卡鞋的騎士把警告標示給撤除嗎?
入門一段時間的騎士並不是不會出事,
出事的原因不是自己的技術,大多是一時疏忽,
再累人還是遵守一下道安規定.
下面是無法脫卡摔車的影片
http://tw.youtube.com/watch?v=vU2U7o0O3O4
ps:
曾看過某單車騎士,遇緊急狀況急煞,結果無法脫卡,直挺挺的一邊倒,雖那騎士只受點小傷,但若發生引道,可能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