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楓 wrote:甲:多少相素蛤??手...(恕刪) 如果稍有研究心理學的應該都會看出一點,其實最緊張的就是那位咆哮客..另外,我不覺得掌鏡人有手抖,晝面看起來很穩..不然就是防手震效果很好,不介意的話改天來開箱文介紹一下是什麼相機..
我就是那個小胖子~~雖然他目的再逼我出拳(我怕我會擋不住~~不要擋我)哈哈~~不過身為記者的我跟我說:這是一個獨家鏡頭!我千萬要給他記錄下來!原本他想出拳打我車友,但是他一看到我用錄影蒐証就馬上縮了回去(很像卒仔)~我就是等他出拳只要他一出拳我立刻抓人(自我防衛)他這樣的舉動我可告他妨害自由.恐嚇.教哾打人.妨礙名譽.精神威脅~~~所以我就是等他出手只要他出手我要告他,告到他店家倒掉~還要被關到老~~我要慢慢整死他我們在那邊玩車根本就沒礙到他們還離他們有將近10公尺遠~所以嚕~~這又是一個智商有點障礙的人吧??大概~~~警察來時候場面一面倒嚕~~~~因為警察也知道我們根本就沒怎樣~~警察我也有跟他鼓勵加油(在那之前)警察也一肚子火~~說:今天大家都要跨年為什麼要火拼啊?長髮男??你說你為什麼在那邊叫來叫去??我剛剛都在旁邊都有看到一清二楚~~~你在鬧我就叫人把你帶走!!這段對白我有給他拍下來,後來對方他女友就罵他是不是發瘋了~~他自己可能也覺得不好意思吧!?就跟我朋友道歉~~但是他還少一個人沒道歉到~再說現場也不是只有他再那邊發爐,各位可以在影片中注意一下還有2個人!現場除了長髮男之外,還再長髮男旁邊那個有點留海的跟後面一個戴眼鏡的(共犯)~~其中留海那隻就是在影片中說:年輕人你是怎樣??我會選擇不拍是因為我拍夠了~~警察來嚕~~我就交給警察!剩下我就在旁邊繼續給他拍。當過記者的我任何事情都見過,已經學會超級忍功嚕~~所以對付這種爛人根本不需要我出手~~用法律途徑就夠了再來他叫小胖子~他以為這樣他會沒事,其實我是可以告他羞辱罪一個字一萬(查過民法),而且還要刊登各大報道歉,所以不要以為隨便給人家一個挫號以為沒事!只要當事人覺得不舒服就可以告發!!對了~剛有人在詢問說這是哪種相機拍的~~這是NOKIA 5700音樂手機拍的像素200萬~完全沒有防手震功能,一切憑功力嚕(大概)~~只知道拍這爛人還有點浪費我時間跟底片
豬瘟 wrote:好的.我跟車友們在那...(恕刪) 地點在京華城??我比較有問題的是版大在玩BMX的場地是否在一般道路,看影片背景及版大的描述是在京華城的水晶店,好像是一般給人走的路耶,在那玩BMX不也影響人走的權利,還有可能導致無辜路人的受傷!!如果那邊是人煙稀少的大空地,的確是他的錯,反之,嗯~~~
樓主說的內容好像在影片都看不到捏看得不過癮說......小胖子..........對不起 , 我笑了 , 而且笑很大要怪其他大大一直強調這三個字啦害我都只注意這三個字不知道這一段可以拿去電視新聞播嗎 ?幫那位仁兄打知名度 , 紅了以後很多節目找他去上 ( 像之前的許X美 )那樓主就是功德一件了 , 讓他出名又有錢賺
KG精神 wrote:地點在京華城??我比...(恕刪) 您好我們玩的地方,不算大場地,稍有影響,但不阻礙行人路權,以圖證明,我們是玩行人不會走的[斜坡]另外,我們距離他們群聚烤肉的地方距離至少10公尺,不會影響到他們烤肉/營業/看煙火...如果你覺得是我們錯的話,我只能說,我拒絕暴力.
豬瘟 wrote:您好我們玩的地方,不...(恕刪) 先不論流氓事件.......樓主及朋友們在該地玩特技且未傷及無辜行人之前,對我來說應該都沒差.....重點是......萬一在該地玩特技不慎傷到行人,我想這些特技玩家應該在法律上也比較站不住腳,畢竟那個地方不是設計來玩特技的場所,影不影響行人我想應該是樓主用有沒有傷到行人為基準來判斷的吧?如果是我行經該處然後看到你們在玩特技,我會閃旁邊點,因為我不想被你們不幸失手而撞到,嚴格來說,你們這樣的行為已經影響到行人的行走安全個人建議單車特技愛好者可以找個不會影響到行人安全的場所,一來不用怕去傷到行人,二來又可以好好享受特技的樂趣還好這次的事故是可以找到鬧事者,萬一是幾個從外地來台北跨年的陌生人,他們因為不爽打了你,然後你去報了案,不過你有把握警察能找到鬧事者嗎? 就算你有影片,真的找得到人嗎?再者,他們就不會毀了你手機這個物証嗎?我只能說當天你們很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