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都不用看後面的嗎???

『開車門不看後面的』,我也曾經這樣摔車,當時沒報案但有把現場拍照下來,
想想人平安沒事就算了,那知安全帽、袖套、新相機全掛點了,後憑著現場的照
片補報案,事發時雙方皆蠻理性的,也因此最後合理的解決了,壞的東西全賠新
的。但建議發生事故時還是要即時報案,我算是幸運地對方沒再跟我盧來盧去的。

詳細情形:莫名其妙摔車意外

erc wrote:

這段影片顯然是個右...(恕刪)


是這樣沒錯啦,可是有個地方我不了解,是否對向車道為紅燈?!因為機車後面那台轎車是停在那邊的,台灣也有很多一邊是綠燈,一邊是紅燈的路口吧?! 而且騎士最後好像也沒說什麼,摸摸鼻子自認倒楣的就閃了
GO!GO!GO! wrote:
我車禍了唉........(恕刪)


先找條杯杯,
看他停車的位置,只要是紅線那就不用說了!!
據了解,即使是停車格,駕駛人開車門有義務避免影響後方來車喔!!
還有一點,駕駛座後面的門在路邊停車時,不管有沒有停車格,是不能開的,好像有判決先例過!!

通常我騎車會盡量與路邊車輛或行進車輛保持最少一個車門距離,尤其小黃!!
不過我也要順便告戒一下,不要隨便攔計程車,沒有行進在最外線的計程車就別攔了,所有意外都是人造成的!!
小弟以前騎機車也撞過突然開啟的車門, 當時是駕駛人停好車突然開門下車, 小弟閃避不急就直接撞上啦!
當時馬上就打電話報警處理, 警察沒多久就來了. 警察大哥聽完雙方敘述後說了一句很不錯的話.... " 事故發生有兩大主因, 主動原因與被動原因 ". 如果今天駕駛人開門前有注意後方來車 ( 主動 ), 小弟今天就不會摔車 ( 被動 ). 最後, 那個駕駛人就賠償小弟所有的損失!
跟他說恭喜

不管貴的便宜的都是他要出錢

真是太幸運了
Jet Ranger wrote:
因為騎士雖然是直行車輛,但S500車主當時已經左轉超過路口的三分之二,如果送鑑定的話不一定會佔便宜!

不知當事者是經由員警/代表調解的
還是送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鑑定的??
因為現在送鑑定..一件好像是要3000吧!!
所以有些小事故大都選擇不送鑑定

轉彎的車輛是沒有"路權"的!!
轉彎車輛 vs 直行車輛.........
這個誰對誰錯應該是很明顯
轉超過2/3..說實在的啦...這個不知是誰發明的耶
就算是轉彎車"被直行車撞"......還是轉彎車的錯
而且大部份的情況下都必須"負全責"
----這是在有紅綠燈的路口,雙方都沒有違規的情況下

有很多人都不太瞭解"路權"為何
有時明明就是錯的一方
郤比對的那一方還大聲
而這都是因為對路權的不瞭解所造成的
砲哥講的較符合實際,如果車主停車沒有違規停車,責任劃分單車占不了上風。
保持一定行車間距,不只前後,左右也要(印象中好像是一公尺左右)。
單車騎士是因未保持間距才會撞上車門,可能要負主要肇事責任。
開車門負應注意而末注意之次要責任。

在台灣騎單車超弱勢



不管發生什麼事故 人命至上 是關鍵
如果是我的話 被撞到了 不管輕重 先確認自己的身體狀況
我會說 麻煩幫我叫救護車
基本上 如果撞到內傷 一段時間後才出狀況 反而危險
叫了救護車 警察就會去做筆錄
此事就可大可小 不過 個人認為 有保障
第一 可以確認身體是否無恙
第二 119及110有記錄 作為以後調解之用
第三 就算對方說車輛損傷 怎樣的 肇責採過失比例原則 不過 過失傷人部份 是刑事條例

附註:如果是自己違規在先 那就只能自己承擔後果

以上意見 僅供參考 絕無筆戰之意 也未必可套用每個人
謝謝!
招潮蟹17km wrote:
砲哥講的較符合實際,...(恕刪)

車子都已經停好了,哪來的保持距離啊,您這是什麼理論?

20062006 wrote:
車子都已經停好了,哪...(恕刪)


之前的隱形車道一公尺....車門打開至少就半公尺了....
若是惡意的,怎麼算都中。門怎樣開,單車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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