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ger123 wrote:
結果大大突然想到自已...(恕刪)


雖然沒那麼高級
不過真的是會擔心

不然...
還是改裝一支超長座管好了

座管
通常也是鋁製的
皮爾 wrote:
因酒駕遭起訴者十之八...(恕刪)


有錢罰錢沒錢罰勞役

大概40或80個小時而已

一兩個禮拜就OK啦~一天8小時

台灣的法律實在太輕了~

煙税課這麼重 酒是不是也要課稅阿
享受騎車每分每秒的樂趣
阿賴1978 wrote:
是阿~電線桿是無辜的...(恕刪)


哈哈電線桿一支撞壞還要賠兩萬五咧~"~

之前有朋友騎車撞倒電線桿才知道一支兩萬五XDD
享受騎車每分每秒的樂趣
槍斃?????

台灣現在有這種刑罰嗎?
殺人棄屍都沒死刑了.
你們什麼時候有聽到過誰被槍斃過.
台灣真的病了.
正當人就是該死.怎麼死法都活該.
不准講人權.
壞人就不一樣囉.
什麼都有人權.
還有人權團體護航.
你們看了會生氣嗎?
我也很生氣阿.
但.............
台灣就是如此....
藍綠重要
統獨重要
民生.人命不重要

政治人物最大
媒體最大
壞人最大
我們一般老百姓.........
認命吧!!!
真是敗壞阿這2人屌屁阿,最好有人去給他們教訓
現在也只能祝福兄妹倆都能早日康復.哥哥是男子漢.加油!!

遇到這種事就很感慨.國家的法律真的要讓這種為非作歹的人永生難忘的教訓

現行就像版大所說.遏止力真的是不成正比
台灣法律真的叫人憂心...
爛人闖禍拍拍屁股就沒事.
除非哪個大官的兒子被酒駕XX.否則永遠不會修法
否則這種事件.對他們來說都是不痛不癢啦!!
說到酒駕罰則就很火.輕到不像話!!!!!!!!!!!

至於這篇...我想跟品行關聯比較大!!
攝影&單車日誌: http://tw.myblog.yahoo.com/kevinwang-bikelife
這種爛人到處都是,今天早上5:20出門晨騎,就在桃園市區遇到兩個高西應阿騎機車,一路尾隨,伺機作案,幸好附近巷弄多,沒被賭到,放暑假,死孩子放出來到處作案,請騎車要小心。
ranger123 wrote:
嫌單車擋路 兩醉煞棒...(恕刪)


我就覺得中華民國刑法規定的殺人罪刑度,不管你既遂、未遂、故意、過失,都應該處唯一死刑,臺灣就是太多人過太爽!

t7653050 wrote:
台灣的法律實在太輕了~
煙税課這麼重 酒是不是也要課稅阿

課稅是肥到了誰??為什麼要因為這些壞人的行為,來罰其他喝酒不開車守法的人去多繳稅??這樣不對啦。
還是贊成 槍斃 啦,或是鞭刑也可以,我們的法律根本沒有嚇阻力,看到這種新聞真是氣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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