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 哥本哈根的單車高速公路

我覺得很好耶
至少他們是懂得互相都有交通的需求
也很尊重不同的交通族群

不像在台灣 紅燈轉綠燈 起步晚一點就開始被叭了...
神人與瘋子 僅有一線之隔 ._.
我住過丹麥半年。

他們在自行車道上是不會併排騎的。印象我我沒見過併騎,為什麼?因為這是個怪問題,會騎在自行車道上的都是在趕路、上下班、上學、購物的居多,都有一定速度,很少在聊天。如果是小孩子,大人會開車帶他們去公園騎,不會在車道上。

好,如果併排,後面的騎士自然會給事先鈴聲要你讓開,完全不會客氣。他們在汽車道兩旁的自行車道寬度足以兩台自行車車交會有餘。

在丹麥騎自行車不用安全帽,但傍晚後一定要開前後燈,不然警察抓到罰很重,要罰500丹麥幣,相當台幣2500左右。
這有什麼好筆戰???
前面並排你鈴鐺一下,她們就會讓了呀!!腳踏車既然沒有最低限速跟最高限速,只要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幹麻去管人家怎麼去高速騎車=.=

丹麥既然沒有規定騎車一定要戴安全帽,那表示她們或許單車出事率低亦或她們人民認為不需要而且國情不同,當地政府既然沒強制規定,我門住台灣怎麼又要去要求別人反而才奇怪勒

jimyboy wrote:
在台北市上班的人大多都住在台北市,
就算是住在台北縣...也很難算是郊區.
...(恕刪)



如果您住基隆~應該就不會這樣說了~

每天上班時間~~基隆台北高速公路路段~只能用車海來形容...

平常10分鐘可以下交流道~

上班時段倍增到40-60分鐘

如果基隆台北有直通單車道~我想很多人會選擇單車進台北~

pc300glhr wrote:
相關報導摘錄如下:
在哥本哈根,就如同大部分的都市一樣,高速公路都是為方便汽車出入往返各城鎮而設計的。而現在丹麥政府,為了因應快速成長的單車通勤族,更是首開世界先例,興建了沿著高速公路搭建單車專用的快速道路,提供住在首都郊區的單車通勤族進出都會區更大的便利。
(恕刪)

小弟覺得...Motorway不能翻譯成高速公路吧~
那個Motoeway不但有紅綠燈~限速在60km/hr
而且也沒有路肩~只有對向四縣道~根本稱不上是高速公路~
只能算是一般道路而已~
所以只能說是腳踏車騎在腳踏車的高速公路上超越在一般道路或快速道路的塞車車輛而已~~


丹麥山區有台灣多嗎?看看就好...想要??自己舖一條比較快
看了以上的發言, 我來分享一下在美國加州居住多年, 對於超車, 路權和喇叭使用, 引用加州 DMV 駕照考照手冊, 希望台灣有更好的騎車環境.

超車: (截取超越腳踏車的部份) 超越腳踏車時, 應從左面超越. 如果您在路面很窄的車道內行駛, 應等後對面車道內無車, 然後再超越腳踏車. 不要將騎腳踏車的人擠到道路外邊, 超越騎腳踏車的人時應當留下足夠的安全空隙.

腳踏車的路權: 在公共街道上, 騎腳踏車者與汽車駕駛者享有同等權利與責任. 應尊重騎腳踏車者的先行權, 因為他們有權與其他駕駛者共用道路. 汽車駕駛者與騎腳踏車者均應牢記下列要點:

1. 汽車駕駛者必須: 1) 在靠近車流處打開車門之前或右轉彎前, 應留心是否有腳踏車. 2) 在向路緣或腳踏車靠隴時, 應注意安全. 3) 不要在即將右轉時超越腳踏車. 首先匯入車道, 然後轉彎
2. 騎腳踏車者: 1) 腳踏車必須與其他車輛同向行駛, 禁止逆向行車. 2) 可使用左轉車道. 如果腳踏車需要直行, 應選舉直行車道, 而不要靠近路緣行駛, 以免妨礙車輛右轉. 3) 可在高速公路上某些設有標誌的路段合法行駛. 在高速公路上接近或超越腳踏車時必須小心謹慎.

喇叭使用: (不要使用喇叭的部份) 1) 如果一位駕駛者行車緩慢, 不要使用喇叭摧促其加快速度. 該駕駛者可能生病, 迷路或車有問題. 2) 如果您能家自己的車減速或暫停就能避免事故, 則不要鳴喇叭. 使用煞車比鳴喇叭更安全. 3) 不要僅僅為指出其他駕駛者的錯誤而鳴喇叭. 他們可能在聽到喇叭時感到錯亂, 以致犯更多錯誤. 4) 決對不要因為自己感到惱火或不滿而鳴喇叭.

中文版考照手冊

中文的翻譯版讀起來怪怪的, 可以參考以下英文版.
有關先行權的定義可參考中文版第 19 頁

英文考照手冊



FREE BIKER 67 wrote:
是嗎 ?? 您是這樣想的嗎 ??

依您的說法,那如果今天有二、三台單車,在尖峰時刻的忠孝東路慢速騎乘併排聊天,也沒錯是吧 ?
反正依法律,單車也沒有最低限速規定,而且也沒有佔用到逆向車道。那其他的用路人,就得乖乖的
繞過他們,也不能夠生氣,才算是有水準,才算是有修養是吧??

另外,在僅容二車雙向會車的自行專用道,雖然沒有如同一般的道路,在路中畫出雙向分隔線,但是
不併排騎車,影響對向來車或是同向要超車的人之動線,我想是最基本的素養吧,難道說,法律上沒
有明文規定這是違法的,就表是這是合理且適當的行為?

看您的頭像,是玩OFF ROAD / DOWNHILL 的車友吧,試想,如果今天有車友在您玩車的林道路線
二、三台MTB併騎,慢慢的用十幾公里的速度下坡,一邊聊天、一邊看風景,把您的動線全部卡死,
希望您也會同樣的主張這是他們的權利,反正,在林道上更是沒有所謂的速限,逆向,禁止併騎的規定

我咧~ 大頭症



第一,有關在忠孝東路的問題,我認為其他用路人要不就跟在後面,要不就超過他們!!
要不然你認為單車應該要騎多快才算合乎你的理想??
你或許認為他們很慢,說不定對他們而言其實騎很快了!!!


第二,有關僅容二車雙向會車的自行專用道的並排問題,是不是擋到人家的路,想要過的人是怎麼表達借過之意......都有不同的意義,非能一蓋而論!!



第三,OFF ROAD路段偶有車友休憩或登山客於行進路上,原本就要尊重他們,這又什麼問題嗎??


你難道不知道在路權的使用上"速度快的要禮讓速度慢的",這個基本的素養嗎??

lol='"
「沒有瘋狂就沒有精彩」「最棒的總在安全區之外」
Bruce815 wrote:
第二,有關僅容二車雙向會車的自行專用道的並排問題,是不是擋到人家的路,想要過的人是怎麼表達借過之意......都有不同的意義,非能一蓋而論!!


請問您有考慮到逆向來車嗎 單車道上又不是所有車都是往同一個方向前進

並排騎比排成一條線危險多了
其實小弟也是覺得
在單車道輕鬆騎
三五好友免不了
悠閒邊騎邊打屁
照成並排騎車

但是通常我只要並排
就會不時注意後面跟對向
如果有人就會馬上減速讓位

有時候覺得輕鬆騎
跟注意禮節
其實並排騎車
就休閒而言
朋友跟朋友聊天很不錯阿

只要不要在大馬路上並排
因為非常危險

至於如果騎單車道
我是覺得還好

我也被人擋過
但是你只要一直跟在他們後面
相信他們發現一定會馬上讓路的

或許是我也會這樣
所以我也能容忍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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