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傷口大量出血,就得優先考慮止血,若有骨折,就得固定患處:但反之,若在出血獲得控制(就是不會死啦)的情形下,未經消毒就包紮的傷口,反而會造成後續治療上的困難,沾黏的傷口處理起來是又痛又麻煩
如果沒有優碘可以清理傷口,生理食鹽水也是不錯的選擇,再次之就是大量的清水(但萬一有熱心的低學歷消防替代役男要用口水來幫忙消毒,請千萬要拒絕

就算低學歷消防替代役男可能只受過初級的急救員訓練,讓人能"活"到接受專業的治療就算達成任務,但我覺得消防隊仍然太不重視人民的生命了,怎能因為平時處理的都是爆頭斷腳的案子就小看了擦傷的嚴重性


所以我會要求消防隊趕快用救護車送我到醫院接受專業的治療,並且負擔我所有的醫藥費,作為他們辦事不力的補償,
也希望樓主能再用力的發掘消防隊應盡的義務,或許改天我們騎車騎累了,可以請低學歷的消防替代役男來幫忙按摩,避免肌肉痠痛而發生意外

本人是一位消防隊員,在服務的八年中,開救護車出勤的次數也有三千多件了,或許開版大大覺得至我們消防單位求助反而受氣了,但是我也必須為我們別縣市的同仁說幾句話:
第一:因為消防人力不足的關係,所以在各縣市白天職班的大部分都是替代役,他們受過的訓練沒有我們多,所以遇到突發的狀況可能比較不清楚怎麼處理,下次有類似的狀況,可以請他們的替代役叫正職的消防隊員為您服務。
第二:任何受過訓練的中級救護員(EMT2)是不會為您用碘酒消毒傷口的,因為那是藥物的一種!最多是幫您清洗傷口,以紗布覆蓋,如果有需要,運送至醫院治療。
第三:在經費短缺的縣市,消防隊所使用的醫療耗材的確是有受到管制的,所以可能不便於使用在非勤務的時刻。
第四:題外話,這個回覆打了兩個多小時,因為這段時間已經出勤兩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