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手受傷求助安坑消防隊事件昨夜隊部以致歉

真誠、真心、真摯建議樓主:

下一次騎遠一點點,直接到行政院消防署或是台北市消防局去塗藥,應該會有簡任以上高學歷、高EQ的高級官僚親切為民服務。

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kan38 wrote:
真誠、真心、真摯建議...(恕刪)




不如去總統府吧
哈佛畢業的馬英九總統一定會苦民所苦
親自出來為您包紮的
相信哈佛畢業的身份一定會符合你要的高學歷與高EQ的
e20863 wrote:
十點打電話去119投...
手刮傷約5公分*0.5公分皮都刮下恕刪)


0.5"公分".....要植皮了吧~
gash wrote:
0.5"公分"......(恕刪)


5mm 呢!........蓋恐怖, 都可以見骨了........難怪會血流如注........
因為你遇到的是打火弟兄只會打火不會救人
要是再有類似情形

若傷口大量出血,就得優先考慮止血,若有骨折,就得固定患處:但反之,若在出血獲得控制(就是不會死啦)的情形下,未經消毒就包紮的傷口,反而會造成後續治療上的困難,沾黏的傷口處理起來是又痛又麻煩

如果沒有優碘可以清理傷口,生理食鹽水也是不錯的選擇,再次之就是大量的清水(但萬一有熱心的低學歷消防替代役男要用口水來幫忙消毒,請千萬要拒絕)

就算低學歷消防替代役男可能只受過初級的急救員訓練,讓人能"活"到接受專業的治療就算達成任務,但我覺得消防隊仍然太不重視人民的生命了,怎能因為平時處理的都是爆頭斷腳的案子就小看了擦傷的嚴重性,而讓求助者暴露在感染破傷風,蜂窩性組織炎,敗血症,炭疽熱...的風險下,或是讓傷者自以為擦擦藥就沒事的輕忽中

所以我會要求消防隊趕快用救護車送我到醫院接受專業的治療,並且負擔我所有的醫藥費,作為他們辦事不力的補償,
也希望樓主能再用力的發掘消防隊應盡的義務,或許改天我們騎車騎累了,可以請低學歷的消防替代役男來幫忙按摩,避免肌肉痠痛而發生意外

浴乎沂 wrote:
要是再有類似情形

...(恕刪)




啊,強者出現了,我只能說……施主,你贏了…

各位前輩好

本人是一位消防隊員,在服務的八年中,開救護車出勤的次數也有三千多件了,或許開版大大覺得至我們消防單位求助反而受氣了,但是我也必須為我們別縣市的同仁說幾句話:
第一:因為消防人力不足的關係,所以在各縣市白天職班的大部分都是替代役,他們受過的訓練沒有我們多,所以遇到突發的狀況可能比較不清楚怎麼處理,下次有類似的狀況,可以請他們的替代役叫正職的消防隊員為您服務。

第二:任何受過訓練的中級救護員(EMT2)是不會為您用碘酒消毒傷口的,因為那是藥物的一種!最多是幫您清洗傷口,以紗布覆蓋,如果有需要,運送至醫院治療。

第三:在經費短缺的縣市,消防隊所使用的醫療耗材的確是有受到管制的,所以可能不便於使用在非勤務的時刻。

第四:題外話,這個回覆打了兩個多小時,因為這段時間已經出勤兩次了>.<

406 wrote:
各位前輩好本人是一位...(恕刪)


只能說.......林子大了啥米鳥都有,

這一切一切只為了那$150...........

公道自在人心.........................

哈哈
從頭到尾本人
1也沒要求消防隊抱歉 我只是投訴 不能投訴嗎?
2我從沒要求人員幫忙包紮 哪位高學歷有看到我有要求嗎?
3向我道歉後我也沒在要該單位如何後續幫我處理後續 我只覺得替代役連個小忙都幫不上忙 日後如何處理更大條事件 這是教育訓練EQ出了問題
4回覆不爽我想大多是單車行生意不佳EQ欠佳的老闆
哈哈跟蹤我到這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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