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充斥著小氣鬼與嘴砲族之下我反倒覺得他們隊長好成熟 好有修養喔Sugar NaNa wrote:我們認為我們所有的活動都是在合法範圍下進行的,「守法」就是在尊重這個社會,沒有什麼「社會觀感」的問題,我們也不求這個社會每個人都認同我們,能跟很多志同道合的同好們一起穿比基尼騎單車才是我們最大的快樂。歡迎支持我們的車友來報名參加我們的活動,跟我們一起同樂;不支持的車友,我們也祝您身體健康、騎車順利。最後,在此使用版主的管理權利,將本文設成唯讀。 我能說甚麼呢~~為自己的夢想加油吧
台灣的新聞媒體常常未經當事人同意就自己把網路上個人的影片或是資料.當作成公開訊息隨意的當成新聞焦點去當成自己每天的新聞課業.放在網路上雖是公開的資訊.但是也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能轉載.台灣的新聞媒體擅自擴大的新聞自由的權利.變成了一個無冕王新聞自由之下一切他最大.真不知道那些人的新聞專業是讀到哪裡去了.就算要做也要問過當事人或是採訪當事者.只有自己做新聞的觀點那會是正確的新聞角度嗎?報導這篇的新聞記者有問題.他的長官有更大的問題.新聞不是都有編審制度.記者的長官都不用看就讓下屬隨意的去創作新聞.那找一個阿貓阿狗也可以當長官吧!
filter plus wrote:在01充斥著小氣鬼與...(恕刪) 很多愛出風頭標新立異的人或團體是都用這樣的說辭沒錯殊不知~他們真的是在做挑戰社會觀感的事~不過~選擇做甚麼形象的人本來就是個人自由~祝這種人好運~
我個人感覺是在什麼場合做什麼事,不是不違法的事就可以很合理的做!有人說在捷運上也有人在化妝,這些都是禮儀的問題!上海人喜歡穿睡衣趴趴走,他們也不違法啊。抹防曬油又沒有滴下去,那萬一不小心灑出來了呢?捷運上連最簡單的水就不給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