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先罰逆向騎車跟闖紅燈這種騎車方式最危險,要是發生車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還要賠對方.每次看到闖紅燈的單車騎士我都要為差點撞上他的車輛捏一把冷汗,撞傷不守規則的騎士還要背負傷害罪名逆向騎車就更慘,自己沒閃好被後方車輛撞倒甚至車過去,這要算在誰的帳上.訂定那麼多交通處罰條例,知道而不去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最大問題
要換政黨!!ok啊!不要換到最後,只賸下共產黨可以選就好了!台灣很自由,但是真正的自由是建立在法治基礎下,騎單車併排,講電話,撐傘是很危險的,自己摔車別人管不著,要是連累了其他的人,就不應該了,騎車很爽,但是不要做危險動作讓無辜的其他人受害,這才是真自由,這個法令,本人百分之百支持